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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上市公司对于做大做强本企业的需求日益明显。股权再融资手段是增强公司实力和行业竞争力的重要手段之一。我国在2005年实行股权分置改革之后,中国证监会考虑到企业自身发展的需求,于2006年颁布了《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正式将定向增发纳入股权再融资范畴内。定向增发这一新型的股权再融资方案在我国日渐普及,与此同时,定向增发的股权再融资方案的监管还不够全面,定向增发过程中对种种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现象屡见不鲜,其背后存在的种种问题还没有完全被国内学者全面考察。因此本文以2015年度雅致股份的定向增发为例,详细剖析上市公司定向增发资产注入中的利益输送问题,包括定向增发背后的股权架构安排、利益输送手段以及后期资本市场表现。具体来说,本文基于雅致股份2015年的定向增发事件,着重分析雅致股份增发前后的短期及长期财务状况、定向增发发行对象持股及获利、及其在同行业中的排名情况。本文研究结果显示,雅致股份以改善公司业绩、增强持续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提高公司竞争力的定向增发方案实施后,其实质则是大股东利用多种手段对上市公司进行掏空。主要发现如下:首先,雅致股份的本次定向增发资产注入的实质是大股东对上市公司进行利益输送。其次,雅致股份此次定向增发过程中使用了多种手段进行利益输送,如定向增发之前上市公司进行负向的盈余管理,操纵增发时间及增发价格,定向增发时注入劣质资产,定向增发后通过高额分红,最终达到利益输送的目的。第三,雅致股份定向增发实施后,由于存在利益输送现象,导致大股东不仅掠夺了中小股东的利益,上市公司长期的财务指标和经营业绩均受到了较大的恶化,损害了上市公司的长远业绩。定向增发本意是证监会鼓励大股东将优质资产注入上市公司,从而解决股权分置时期遗留问题、完善上市公司产业链、减少关联交易和同行业竞争的一个重要举措,但另一方面,定向增发对上市公司而言也是一个新的利益输送方式。正是因为定向增发给予企业自主决策的较大空间,因此上市公司存在向大股东低价定向增发、定向增发后高额分红或派现、注入劣质资产以及注入资产估值过高等问题。这些问题严重侵害了中小股东利益,也损害了我国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通过对雅致股份案例的研究,本文总结了资本市场中定向增发过程中的部分乱象和潜规则,丰富了定向增发中利益输送方式和经济后果的研究,并有针对性的提出了相关建议,以供上市公司监管部门和中小投资者借鉴之用。本文的研究,也有助于厘清定向增发前后的大股东资本运作模式,对于未来上市公司进一步完善股权再融资制度规范和证券发行监管具有重要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