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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实行分税制以来,我国已初步形成了比较规范的中央对省级政府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但省以下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建设尚处在探索阶段。许多省份参照中央对地方的过渡期转移支付办法,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努力探索建立并实施省对下级财政的转移支付制度,对地方经济的发展和基层政权的建设起了积极的作用。安徽省近年来也积极推进省以下转移支付制度建设。安徽省政府根据本省实际,在省以下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建设方面进行了非常有意义的探索,各市、县级政府在合理分配省转移支付资金的同时,也从本级财力中拿出一部分实施了对所属区县(乡镇)的转移支付,并开始探索建立了省对下级财政的转移支付制度。总之,安徽省自探索建立省以下转移支付制度以来,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是,受制于省以下政府间事权界定不清、地方行政体制改革滞后等外部因素约束以及制度自身的缺陷与不足,省以下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作用效果并不明显。
本文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方法,结合安徽省转移支付制度建设的案例,对我国省以下转移支付制度进行了研究。首先,对省以下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进行了理论分析,先概述了我国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的理论,再阐述省以下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概念和建立依据,划分了省以下转移支付的基本类型。接着分析了我国目前省以下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建设的现状。结合安徽省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建设情况和运行特点,着重分析了当前安徽省率先实行的“省直管县”和“乡财县管”的改革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最后针对安徽省实际提出了完善省以下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