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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球经济越来越依赖能源,国际能源市场的秩序和安全更多受到国家和组织的关注。石油这种特殊能源由于暂时的不可替代受到世界各国的追捧。历史上对石油领域的竞争激烈,从“七姊妹”石油公司到欧佩克石油组织,一直是石油输出国在世界上扮演主导角色。进入20世纪90年代,石油消费国对石油市场的力量逐渐增强,加上非欧佩克石油国家产量剧增,石油市场正向开放化前进。作为石油输出国组织,欧佩克成员国拥有全球绝大多数的原油,在国际原油市场上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不但在定价机制上掌握发言权,还在产量上控制着国际原油市场。欧佩克组织内部禁止成员国的竞争关系,其声称是为稳定国际石油价格进行的努力,以配额的分配限制成员国的生产。产量的限制导致供应量的减少,国际石油价格的升高。同时在亚洲市场还存在着一种特殊情况,进口原油的价格比欧美地区高出很多,成为“亚洲溢价”现象,给亚洲国家增加了沉重的压力。因此面对着欧佩克及其成员国肆意操纵国际石油市场,需要在国际法律体系下对其进行规制和约束,以真正稳定石油价格,保障国际经济秩序。本文欧佩克石油价格措施为研究对象,分四部分研究了价格措施在国际法上面的非法性:第一部分对石油市场进行概述,分别介绍了欧佩克在石油市场上的优势,石油价格与安全的关系,石油市场的发展,以及相应的国际法体系,为读者阅读理解下文提供便利。第二部分对欧佩克限产保价措施进行分析。创新点在于结合多个WTO案件和专家小组意见,并参考了2010年的中国原材料出口限制案。第三部分对石油价格在亚洲地区溢价的问题进行分析。通过对石油定价机制的分析,发现亚洲溢价的原因及其违法性。第四部分以国际竞争法的角度分析欧佩克的价格措施,主要分析的是美国历史上针对欧佩克进行的司法诉讼和立法活动。同时还对欧佩克各成员国内的反垄断法进行了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