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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制是对大部门体制的简称:是指以职能相近、业务范围相同为目的,将政府综合职能、管理事项相对集中的部门合并,组成超级大部门的政府组织体制,大部制的目的是提高政府工作效率。政府职能简单可概况为三大类:决策及规程制定、监督检查和执行。本文论述重点为大部制改革下的综合执法,隶属于政府职能中的执行部分。2009年底,顺德开始实行大部制。将原区环境保护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区交通局(港航管理局)不包含交通建设的职责,区建设局的公用事业管理职责,整体划入到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隶属合并前各局的环保执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交通执法及原水利局的水政执法职责也一同合并,确立了大交通环保和城市管理的综合执法的现状。本文对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综合执法现状做深入调查研究,从区级执法机关到各镇(街道)基层执法机关。从执法人员数量、人员分工到执法装备基本情况。大部制改革后,综合执法面临困境,主要问题有:执法人员执法装备不能满足日常执法需求,权责划分混淆不清,职能不明晰,分工不明确,执法权限未能全部下放,基层执法存在难度。缺乏日常和集中的法律法规培训,执法人员缺乏专业知识和凝聚力,执法办公系统和电子政务系统数据无法对接,工作人员不能共享使用平台,降低了工作效率。本文从六大方面分析了产生困境的原因,并运用新公共管理理论、整体性治理理论和行政生态学理论提出优化对策。从六大层面提高:首先要确立法律法规权威性;科学合理划分监管权限;科学下放执法职能;加强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适度增加执法经费,增强执法装备;实现办公信息系统化,提升监空能力。文章最后,借鉴了新加坡、香港及部分地区综合执法的经验,并与顺德区综合执法现状进行异同对比,希望对顺德区综合执法工作有所启示。得出结论为: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跨部门、非同一领域、无职能交叉的综合执法合并是不科学的,由于受政府编制影响,应先在内部理顺职能。形成单一的大交通综合执法、大环保执法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三大独立运行的执法系统,同时区级两级执法部门要理清各自的责任权限,区局做到统筹及合理下放权限,基层分局要做好实施执行,真正提高执法效能,实现大部制的根本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