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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针对日本与中国动漫游戏产业进行创新方面的比较研究。 中国经济正面临着转折点,需要从依赖廉价劳动力推动经济增长的被动实体,转变为依靠可持续的竞争优势和创新的积极实体。为了解决结构上的问题,中国政府开始在文化产业领域推动“创新”。日本经济曾有过快速发展时期,但1990年泡沫经济崩溃后开始下滑,经历了长期的经济衰退。不过,日本的现代文化却使得全世界为之着迷。 在亚洲具备一定影响力的中日两国是否有可能在文化软实力方面进行通力合作?假设中日双方国家间的合作可以为双方带来利益,在中方拥有寻求技术的动机和发展国内市场的潜力、日方拥有寻求市场的动力和高度发达的文化产业技术的情况下,双方政府都支持此项合作,激发了笔者从战略管理的角度来研究这个问题的灵感。近年来,日本政府也已经认识到以文化产业促进日本“软实力”发展的重要性,然而研究的缺乏一直阻碍了这个高度知识型产业的发展。因此,本论文旨在揭示发展中的中国文化产业以及发达的日本文化产业的实际情况,并在对二者进行比较的同时,从战略管理的角度检验业内的知识创造机制。 论文采用比较分析和微观实证检验分析的方法进行研究。除了集群概念、资源基础观、知识基础观、创新及社会学观点,本文还将采用针对动漫游戏企业的微观实证研究。本文比较了中日两国动漫游戏产业的集群优势与劣势,共分为四个部分:序言,陈述研究背景和研究问题;第一章为中日动漫游戏产业集群创新与管理机制比较分析;第二章为中日动漫游戏企业创新机制及创新能力比较分析;第三章为学术研究与政策建议,分别从宏观和微观角度进行创新机制的比较研究。在结构论证分析中,本文采用了集群条件的概念,试图将之应用于中日动漫游戏集群的分析之中。 本文经过研究发现:第一,从宏观角度来看,日本动漫游戏产业的优势来源于市场机制,并存在着适当的具有创新能量的动漫游戏产业集群。而在中国,动漫游戏产业的动力主要来源于政府推动,具有市场动力机制的集群结构还在孕育之中。第二,日本动漫游戏产业集群创新的基础是每个动漫游戏企业,企业三种资本问的相互影响、创新能力的形成等,都在推动着集群创新,可为中国企业所借鉴。第三,本文将利用独特数据,以经过实证检验的结果来分析企业基于创新能力的竞争优势。第四,中日两国可以取长补短,进行政府协调与企业合作。本文对中国政府部门、日本日本政府部门以及对动漫游戏企业管理者分别提出了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