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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国电煤价格放开以来,每年的煤炭产运需衔接会上煤炭企业和发电企业之间的谈判就屡屡陷入僵局,出现“煤电冲突”。双方就电煤价格的上涨各执一词,互不让步,最终或由政府介入价格谈判打破僵局,或是双方最终签订的合约数量很少,甚至有量无价。煤炭和电力同属我国重要的能源,煤电关系僵持将会影响到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在此背景下,煤电纵向关系问题成为政府和学术界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
诸多学者指出,煤电矛盾的成因在于制度因素,如横向价格双轨制、纵向价格双轨制、计划与市场的冲突。但是,有的学者将成因归于双方势力的对比,认为是煤炭企业和电力企业在电煤价格确定时具有不同的市场势力,加之政府的参与,电煤价格和数量难以最终达成。在如何解决煤电矛盾方面,提出了多种方案并加以评述,如煤电联动、契约安排、纵向一体化等。但是,对于煤电矛盾尚缺少系统的整理。
基于此,本文首先对前人研究进行文献综述,而后梳理了煤电纵向关系的演进,旨在分析煤电冲突的根源所在。通过回顾煤炭市场和电力市场的改革,发现煤电关系在计划经济时期并不突出,而在改革进程当中,煤电企业作为独立的市场主体时,尤其当经济发展加快、煤炭产能下降或者电力需求增加时,煤电矛盾最为明显。可见,煤炭企业和电力企业的冲突的根本在于其作为市场参与者,对各自利润负责。
作为市场主体的煤炭企业和电力企业对与电煤价格的确定本质上来讲是由双方的谈判决定的。煤电关系的实质是一种以合作为目的的谈判博弈关系。本文借助“纳什谈判模型”来分析煤炭企业和发电企业之间就电煤价格进行的谈判。煤炭企业和发电企业之间谈判的空间取决于双方各自威胁点的位置,而交易的最终达成取决于双方谈判势力的相对大小。煤炭市场供求关系、政府规制、煤炭和电力两个行业的市场结构状况是影响煤电双方谈判交易的重要因素,煤炭市场的短缺会增加煤炭方的谈判势力,政府对煤电双方的不对等规制增强了发电方的谈判势力,减少了双方的谈判合作空间。煤电企业之所以难以确定电煤价格和数量就在于势力相差不大,此时政府的规制就不可避免了。
鉴于煤炭企业和电力企业通过谈判签订契约的形式耗费大量的成本,本文主张采用煤电一体化来解决煤电矛盾。通过建立煤电一体化的博弈模型得出结论,一体化能够提高电量,降低电价,同时提高一体化企业的利润。但是对于未一体化的企业产生了一定的市场圈定效应,但市场圈定效用不会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