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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消费者是消费者概念在金融领域的延伸和专业化。由于金融产品的复杂性,消费者作为个体,其认识能力是有限的,他们不可能具体了解到所有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提供商的收益变化和市场波动等方面的信息。相对于金融消费者而言,金融机构在信息拥有和传播方面占有主动地位。他们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很难客观、公正和全面的为金融消费者提供相关信息,这使得消费者在与金融机构订立合同时经常处于弱势地位,对服务提供商的选择难度加大,消费者的这种弱势地位成为消费者权益容易受到侵害的直接原因。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的爆发究其原因,除了监管机构对金融机构的监管不力外,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忽视了对金融消费者的保护。本文共分七个部分。第一部分引言,主要介绍了本文的研究目的、研究意义、研究背景和国内外的研究状况,为下文金融消费者权利保护的论述奠定基础;第二部分就金融消费者的相关基本问题进行了论述,得出金融消费者的概念、金融消费者所应享有的权利以及其权利受损的主要表现;第三部分论述了金融消费者保护的基本理论依据,即经济法理论、柠檬市场理论以及双峰理论;第四部分介绍了国外几个发达国家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先进的立法经验,从中得到构建我国金融消费者保护的立法启示;第五部分,介绍了我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立法现状及存在问题,第六部分提出了完善我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若干建议。建议制定一部保护金融消费者的专门法,并对其中的主要内容进行了论述。文章最后即第七部分,针对文章整体的论述做了一个总结,提出构建完善的金融消费者保护体系构想,旨在抛砖引玉,深化对这一问题的研究,期望能为我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立法工作提供一些有益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