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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通过对口腔鳞癌患者唾液中癌胚抗原(CEA)、白细胞介素6(IL-6)和白细胞介素8(IL-8)含量的测定和分析,探讨唾液中CEA、IL-6和IL-8的含量在口腔鳞状细胞癌诊断中的意义。材料与方法:选取35例口腔鳞癌T1或T2期患者为病例组,35例身体健康的正常人为对照组。所有选取的对象均无全身系统性疾病、无颌面部手术史及放、化疗史、无中、重度牙周炎及明显的口腔黏膜病。口腔鳞癌组唾液样本在进行手术治疗及放、化疗前收集;鳞癌组及对照组唾液样本采集时间均在早晨6:00~8:00间,采集非刺激性全唾液5ml作为检测样本。采用酶联免疫吸附试验法(ELISA法)测定所有样本唾液中的CEA、IL-6和IL-8含量。结果:鳞癌组与对照组的性别、年龄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35例口腔鳞癌患者唾液中的CEA、IL-6、IL-8含量用均数±标准差表示分别为76.80±27.44μg / L, 73.11±31.41ng/ L, 953.84±371.40ng / L;而35例对照组唾液中的CEA、IL-6、IL-8含量用均数±标准差表示分别为24.18±22.00μg/ L, 0.61±0.93ng/L, 214.47±180.74ng/L;所测得数据经过统计学处理,鳞癌组唾液中的CEA、IL-6、IL-8含量比对照组有显著升高,且差别具有统计学意义(P <0.001)。结论:口腔鳞癌患者唾液中CEA、IL-6、IL-8的含量比正常对照组显著升高,对口腔鳞癌的辅助诊断具有一定的临床应用价值。唾液具有取样简单方便且安全无创伤,并能反复采集提取等优点,更适合推广应用于大规模的普查筛选,唾液可作为研究口腔鳞癌肿瘤标志物的优良介质。唾液中肿瘤标记物的检测可作为诊断口腔鳞癌的一种辅助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