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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是WTO成员国权利和义务的宪法性障,是多边贸易体制安全性的核心因素,是WTO最独特的贡献。自1995年WTO成立以来,WTO争端解决机制取得了卓越的成就。截至2010年10月19日,WTO争端解决机制共受理了445起申诉,这说明大部分的WTO成员国,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已经将WTO争端解决机制视为争端解决的最佳途径。随着发展中国家的不断发展,他们在WTO中的席位不断增加,在WTO多边贸易体制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也更加积极地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WTO争端解决机制相对于GATT争端解决机制而言,从专家组构成、秘书处职责、以及裁定的执行等多方面给予了发展中国家以优惠待遇,使发展中国家在WTO争端解决机制中处于更加有利的地位,但同时它也为发展中国家有效参与和利用该机制提出了很多挑战:发展中国家的人力和财力资源有限,由于与发达国家的经济实力悬殊,即使胜诉对于发达国家拒绝执行建议或者裁决的行为也无计可施,WTO争端解决机制本身存在诸多缺陷等,因而,我们非常有必要探索发展中国家有效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的方法和技巧。本文就是对这个问题进行了探索研究,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从系统地分析发展中国家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实践活动入手,分析WTO争端解决机制存在的缺陷,尤其是对贸易与环境有关规则的解释这个热点问题进行了分析;二,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全面、系统地总结出发展中国家特别是中国有效参与WTO争端解决机制的方法。本文共包括六章。第一章从法律渊源、适用范围、争端解决机构和争端解决基本程序等各个方面对WTO争端解决机制进行系统的介绍;第二章主要对1995年到2010年间发展中国家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实践活动进行分析,探析表面令人满意的数据背后隐藏的问题,并分析此种问题存在的原因;第三章主要对WTO争端解决机制中有关发展中国家的特殊和差别待遇条款进行详细解读,探究这些条款存在的缺陷;第四章主要是从理论源头上探究WTO争端解决机制存在缺陷的原因并提出了重构WTO争端解决机制理论框架的构想;第五章主要是从实践方面探索WTO争端解决机制改革的路子以及发展中国家的对策;第六章主要是单独分析中国参与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特殊情况并提出了中国参与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独具特色的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