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非现场执法优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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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非现场执法已在我国存在、发展了二十余年,见证了我国道路交通管理领域从加入科技元素的“科教强警”战略,到融入5G、大数据分析等技术的“智慧交通”理念之飞速发展。同时,从2003年出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4条,到2021年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第41条,交警非现场执法也构建了由原则性规定到逐渐细化的规范体系。虽然交警非现场执法凭借其客观、高效、易操作的特点减少了执法人员的出警次数,大大提升了查处违法的效率。但在科技辅助行政执法的过程中,交警非现场执法在制度、实践、技术层面存在的问题也逐渐显现出来。本文借鉴国外先进经验,针对现有问题从行政法角度对交警非现场执法提出优化路径,希冀为交警非现场执法的优化升级贡献一份力量。第一部分,介绍了交警非现场执法的一般理论。本部分以非现场执法为切入点,通过从内涵、特点、与暗中执法和自动化行政相关概念的辨析三个方面对交警非现场执法进行界定,最后指出交警非现场执法的必要性,为全文内容的展开作出理论铺垫。第二部分,阐述了交警非现场执法的现状。本部分从两个方面进行分析:一方面为交警非现场执法的规范现状,笔者对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技术标准规范作出整理和总结;另一方面为交警非现场执法的运行现状,本文梳理了交警非现场执法的操作程序并对比了其与现场执法的流程图,归纳了当前交警非现场执法的技术手段,为下文提出、分析并解决问题提供现实基础。第三部分,以制度层面、实践层面、技术层面三个视角提出并分析交警非现场执法的现存问题。首先,在制度层面交警非现场执法存在同过罚相当原则、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比例原则相冲突的问题。其次,在实践层面交警非现场执法于实体要件和程序要件都存在漏洞,具体表现为部分执法人员不具备执法资格、违法行为人和责任主体难以统一、不正当履行告知程序、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易被压缩、证据认定过分依赖算法技术。最后,在技术层面交警非现场执法现有设施存在缺陷,具体表现为执法设施设置不够规范、监控设备难以精准识别实际驾驶人。第四部分,针对交警非现场执法的现存问题提出相应的优化路径。首先,在制度路径要解决交警非现场执法与行政处罚原则之矛盾,通过借鉴国外相关经验,提出增设交警非现场执法专门制度。其次,在实践路径要严格遵循交警非现场执法的合法要件,具体为规范执法人员资格、合理界定处罚对象、恪守告知程序、强化听取意见程序、严格违法证据录入审核程序。最后,在技术路径要完备交警非现场执法电子设施,具体是规范设置交警非现场执法设施、提高科技手段赋能交警非现场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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