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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可以合理保证上市公司经营效率与效果、财务报告的可靠性以及对相关法律法规的遵循,而随着中外财务舞弊案例的曝光,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受到了质疑,社会公众对于内部控制审计开始了关注。美国为整顿资本市场秩序,重树社会公众对资本市场的信心,于2002年颁布了《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该法案要求管理层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随定期报告一同对外披露,同时强制性要求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必须经注册会计师审计,这对维护资本市场秩序起到了重大作用。而我国于2006年7月成立企业内部控制委员会,并发布了一系列内部控制法律法规,标志着我国内部控制体系初步建立。2010年4月26日《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的出台,象征我国正式开展内部控制审计业务。内部控制审计这一新型业务的开展将会对提高财务报告信息质量产生深远影响,对于保护投资人利益,促使上市公司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规避注册会计师的风险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在概念界定和理论分析的基础上,结合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制度的演进过程,立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东北地区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审计现状,采用定性定量分析、描述性统计和对比分析等研究方法,具体分析了内部控制审计主体和依据。通过对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告审计关系的梳理,提出整合审计在我国上市公司中实施的可行性与必要性,进而从审计目标和审计过程两个方面探讨整合审计的具体实施方法。 通过本文的研究,丰富了内部控制审计的概念界定和相关理论,总结了内部控制审计制度的发展历程,解释了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告审计的相互关系,为实践过程中审计目标、审计计划、审计程序的整合提供有效参考,希望能够有助于注册会计师整合审计业务的开展,进而促进我国资本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