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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发以来,通过制定交易规则和搭建市场平台,我国逐步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劳动力市场、资本市场和技术市场,唯独土地市场由于土地本身的异质性、空间固定性、利用的外部性和关系到国计民生,一直处于城镇建设用地市场相对健全而集体建设用地市场始终缺位的非均衡状态。城镇国有建设用地的市场化运作,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隐形”、“灰色”交易,不仅使得两种市场相互分割,而且对土地市场供需关系、城乡地域结构优化、相关权利人福利效益以及城乡统筹发展等带来一系列现实困境。因此,消除城乡二元制度壁垒,整合城乡土地要素,重构土地增值机理和分配机制,建立公平、高效和安全的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是当今社会关注的重大现实问题,也是学术界尚待深入探索的重要课题,对于全面建立公平、高效的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具有重大意义。本文在构建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理论分析框架的基础之上,根据168份农户问卷调查结果测算了城乡二元分割下建设用地市场中相关权利主体收益分配的不公平程度,以此分析二元分割下集体建设用地市场运行绩效。随后,以当前典型地区集体建设用地入市试点为实证研究对象,根据集体建设用地交易记录、220份企业问卷、185份村级问卷调查结果以及其他宏观社会经济数据,在城乡统一分析框架下分析其增值机理、收益分配模式和相关主体收益关系,并总结、整合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土地增值价值链和收益网机制。在此基础之上,重构税费关系、引入发展权价值,探索土地增值价值链和土地收益网之间的耦合机制,具体研究内容如下:首先,本文就城乡统一建设用地收益分配框架和城乡分割下建设用地市场收益分配绩效进行了探究。该部分对应论文第二章和第三章。在第二章中本文根据国际经验、相关理论和地方创新探索,构建了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土地收益分配理论分析框架——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主要有“直接市场交易”和“虚拟指标交易”两大类型,在此基础上构建了“存量集体建设用地出让收益分配两阶段模型”、“存量集体建设用地出租收益分配两阶段模型”、“集体建设用地市场交易及收益分配三阶段模型”、“集体建设用地空间置换及收益分配模型”四种收益分配理论模型。此外,利用阿特金森福利指数测算了城乡分割下土地收益分配的不公平程度,研究表明:在收益分配中,地方政府收益严重高于农户,其利用对收益分配权的占优,攫取了大部分土地增值收益;在收益分配的非均衡测度中,发现宅基地征收的阿特金森指数最低,即收益分配相对最公平,而农地城市流转阿特金森指数最高,即收益分配最为不公平,农地城市流转、宅基地征收和宅基地复垦三种流转形式的综合不公平指数分别为0.9187,0.0099和0.3619。其次,本文就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中土地增值机理、土地增值价值链和利益网关系进行了探讨。该部分对应论文第四章和第五章。一是以当前典型地区集体建设用地入市试点为实证研究对象,从集体建设用地出让、出租和空间置换三种增值模式总结了一体化过程中集体建设用地的增值机理,并绘制出集体建设用地增值价值链。二是从存量直接交易市场和空间置换过程两个方面,分别利用微观调研数据和案例分析,对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参与主体收益关系进行实证研究,得到以下结论:(1)利用分层线性模型(HLM)探索集体建设用地的出让的价格作用机制,发现地块面积、用途等个体特征和固定投资、市场竞争等宏观因素对集体建设用地的价格有正影响;(2)利用C-D生产函数模型,分析了集体建设用地供给方(集体经济组织)和需求方(用地企业)的生产经营绩效,得到集体建设用地在企业的生产贡献为0.17,资本和管理对于集体经济组织经营集体建设用地的贡献分别为0.47和0.22;(3)利用价值增值法(VAS)测算集体和村民股份合作的一体化指数得到一体化均值为0.845,说明南海集体经营一体化程度较高,以此构建的影响因素Tobit模型结果显示乡镇企业用地规模越大,股民越多,其资产专用性越强,集体经济组织纵向一体化程度越高,而对市场环境不确定程度越高,也会加强集体纵向一体化。(4)Shapely值权利主体收益分配博弈分析结果显示,直接交易市场中集体经济组织、企业和政府在直接交易市场中的分配比为:1/6P1+(P0-t1P1)/3P0、1/6(P2-P1)+P1/3(P1+t2)、1/2(t1P1/P0)+t2/3(P1+t2);空间置换过程中,地方政府、复垦区农户和落地区农户三大主体在空间置换过程中的分配比为:2:3:3。最后,本文在分析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中土地增值机理和利益网关系的基础上,探索了土地价值链和利益网的耦合机制。该部分对应论文第六章,是本文要解决的另一重要问题。本文认为通过测度最优税率重构税费和发展权价值转移的方式对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运行中不同模式下土地增值链和相关主体福利效应利益网进行耦合分析。根据微观调查数据,得到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价值链-利益网耦合机制如下:(1)通过供给弹性和需求弹性测算出了存量交易市场集体建设用地交易的最优税率t*=0.187P1。进一步地,对405份企业和村集体关于直接交易市场的税费意愿调查结果进行分析,得到当印花税税率下调到0.04%,增值税税率下调到2.81%,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下调到4.56%,教育费附加税税率下调到2.17%,所得税税率下调到13.11%,土地使用税税率下调到1.61元/平方米/年,市政配套管理费下调到9.24元/平方米时,得到期望税率为t’=104.02元/平方米/年,无限逼近最优税率t*=107.88元/平方米/年,大大实现了帕累托改进,此时政府与集体的收入分配比将调整为1:9,存量交易市场土地价值链和收益网实现耦合。(2)分别利用意愿调查法(CVM)和选择实验法(CE)测算土地发展权的价值,而在测算过程中将对方对象区分为农户、集体、企业三大类,综合修正不同方法得到的发展权价值,认为当按照农地开发成工业用地、商业用地和住宅用地的价值为948.56元/m~2,1500.07元/m~2,1811.76元/m~2。在此基础之上,将土地发展权转移价值代入空间置换过程利益网中,得到综合水平下落地区农户、复垦区农户和政府的收益比为1:3.37:8.15,已逐步逼近shapely值最优分配比,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收益分配的帕累托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