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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问题已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亟待解决的最重要问题之一。就业问题不是一个可以完全依靠市场机制解决的问题,促进就业是政府最重要的功能之一。中国的特殊国情和特定体制,决定了政府应发挥更加重要的促进就业功能。地方政府竞争是我国改革开放取得成功的重要机制,在就业领域引入这一机制,刺激和引导地方政府在就业方面竞争,将能有效缓解我国的就业压力。本文在综述国外“地方政府竞争理论”和国内就业理论学术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从地方政府竞争理论出发,探讨了该理论在就业问题研究上的适用性,并就如何发挥地方政府竞争促进就业功能提出对策建议。
首先,本文对经典就业理论进行了回顾,对国内外研究状况进行了总结,界定了地方政府、“地方政府竞争”等概念,总结了地方政府竞争理论的起源与发展,特别是就业状况作为地方政府所提供之公共产品,西方国家的地方政府为了获取选票在该领域的竞争情况。其次,分析我国地方政府竞争所面临的制度环境、竞争的具体内容以及面临的约束机制,指出我国的地方政府与西方国家的地方政府竞争,既存在较大差异,也存在一致性,进而得出地方政府竞争理论在就业问题研究中的适用性。第三,重点分析了我国地方政府在促进就业方面的功能定位与功能缺失,包括政府促进就业的内涵、中央与地方政府促进就业的功能划分、地方政府促进就业功能的具体内涵和举措,总结了近年来我国地方政府之间的GDP竞争、结构升级竞争、就业异地性、人力资源流动性等原因,所导致的地方政府促进就业功能缺失。最后,本文选择了地方政府竞争性比较突出、就业体制市场化程度较高、吸收劳动力最多的东南沿海五省市作为典型代表,对其近年来政府竞争的主要领域对就业的影响进行了实证分析,从而论证了当前地方政府竞争目标、竞争体制、竞争重点和竞争行为对就业的有利与不利影响。论文最后对全文进行简要的归纳和总结,并且根据分析结果,就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竞争促进就业的功能提出一些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