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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金融本质上是与农村货币资金流通有关的一项经济活动,从新制度经济学视角分析,首先,农村金融是一种交易,是农业生产分工和交换的产物;其次,农村金融交易具有显著的规模经济效应;再者,农村金融是以信息为前提的,交易实质是交易主体通过对交易对象的“合理性”判断;最后,农村金融的外在表现形式是农村资金的广泛流通。因此,农村金融的发展目标是围绕解决农村经济活动所开展的一项惠农业务。随着城市化建设的加快,“三农”问题已经成为中国经济发展放缓的重要桎梏,与城市相比,农村金融发展相对缓慢。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业生产收入、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关键在于应该稳步提高农村居民的可支配收入水平,在这其中需要农村金融服务水平的提升。因此,以县域发展为基础,探索当前农村金融发展现状并分析发展存在的问题,从而可以精准把握农村金融未来发展过程中的方向,进而采取专业措施强化农村金融作用支持农村经济发展具有深刻的理论和现实意义。鉴于此,本研究以龙江县为研究区域,广泛阅读国内外研究文献,查阅关于农村金融发展的理论并界定相关概念,对龙江县下辖14个乡(镇)的168个小农户、102个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23个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实地调查,从中总结目前龙江县农村金融发展存在的问题,并借鉴国内外发达地区农村金融发展实际经验,提出促进龙江县农村金融健康发展的政策建议。通过研究本文得出以下主要研究结论:第一,目前各类型经营主体的金融需求存在较大差异,从资金借贷需求来看,农民专业合作社整体需求较高,主要原因是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较大,使用资金范围较广;从向金融机构借贷难易程度来看,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种植大户>小农户;在向金融机构进行借贷过程中,农民专业合作社获取贷款的能力较强,贷款金额相对也较高;对于需要资金帮扶但未申请贷款的经营主体来说,小农户和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要是因为没有抵押物不能贷款,而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是因为放贷额度较低;在农业保险需求方面,小农户<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第二,从目前龙江县农村金融供给情况来看,龙江县农村金融供给主体主要包括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为唯一供给主体的政策性金融机构、以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农村商业银行、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等的商业性金融机构、以小农信贷公司、供销新农民协会等为主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第三,目前龙江县农村金融发展主要存在四方面问题:一是农村金融发展扶持政策落地难,包括财政补贴政策落地难、财政奖励政策获取难、税收优惠政策效果不显著等;二是农村金融产品创新突破能力有限,包括缺少有效的承接贷款主体、缺少有效的抵押担保等;三是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迟缓,包括小额信贷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较弱、发放大额贷款风险大、农村资金互助社帮扶能力有限、资金来源渠道狭窄等;四是农村金融供需结构矛盾突出,包括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不健全、各类商业机构的银行信贷额度较低、农业保险推广不到位等。第四,从国内外农村金融发展实践来看,国外发达国家,例如美国、日本、德国的农村金融发展模式基本包括三种,分别是政策性金融模式、合作金融模式和农业保险模式,在各种模式下都存在政府强有力的支持,保证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从国内农村金融改革试验区发展经验来看,广西省田东县农村金融体系的再经验、吉林省公主岭县创新信贷支农试点经验等对龙江县农村金融发展都提供了较为丰富的参考价值,龙江县要想实现农村金融稳定发展,有效支撑“三农”领域各环节、各层次发展,应充分汲取现有国内外成功经验,结合自身发展实际,尽快构建完善的农村金融发展体系。根据上述研究结论,为促进龙江县农村金融健康发展,本文提出四方面针对性的政策建议,分别是完善县域农村金融扶持政策体系、优化县域农村地区金融发展环境、加强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支持力度以及满足各类农业生产金融主体的融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