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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随着全球化与地区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以及新地区主义浪潮在全球范围内的拓展,以不同地区之间制度化合作为标志的“地区间主义”成为国际关系中一种全新的世界性现象。地区间层面是位于地区层面和全球层面之间的重要研究向度,它为各个地区提供了新的互动层面。东盟与欧盟正式的地区间合作始于1977年,在30多年的合作发展过程中,正是因为地区间环境合作具有敏感性低、影响范围广、收益人多等特点,所以它日益成为跨地区合作谈判的前沿领域。地区间环境合作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地位不断上升,特别是到了20世纪90年代成为继经济贸易、政治对话之后的颇受关注的合作议题。欧盟越来越重视同东盟在应对气候变化、能源安全等全球挑战性问题上的地区间伙伴关系,特别是气候变化合作已成为东盟与欧盟地区间环境合作中的较为成功的领域之一。
本文的研究对象界定在东盟与欧盟的地区间气候变化合作上,基本假设是在东盟与欧盟的地区间环境合作中,对气候变化议题的关注成不断上升趋势,已经形成一种较为成功地区间合作模式。在气候变化领域的较为成功的地区间环境合作必然带动东盟乃至整个东亚地区的环境合作机制化发展,甚至成为一种新的全球环境治理模式的有益探索途径。本文的研究目的即通过引入地区问这一新的分析向度,对东盟与欧盟在气候变化向度上的地区间环境合作进行实例分析,来探讨在地区间气候变化合作上的阶段性特点、动力机制、制约因素以及发展前景。
基于此,本文的主体架构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理论架构,即从现有的地区间主义理论来界定地区间环境合作的内涵,同时通过对地区间环境合作的功能性研究以及气候变化合作特点的分析,为后面的地区间气候变化合作研究构建理论框架。第二部分为纵向历史沿革的过程分析,即通过国际气候变化合作中的标志性事件,如《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的签订以及“后京都议定书时代”谈判开启等,对变迁中的东盟与欧盟地区间气候变化合作进行阶段划分和论述。第三部分为横向特征对比分析,即对东盟与欧盟地区间气候变化合作的总体特点进行全面归纳分析,并总结出一定规律性。第四部分采用层次分析的方法从全球层面、地区层面和国家层面这三个与地区间层面的发展不断互动的层面对地区间气候变化合作的动力机制进行分析,进一步揭示地区间气候变化合作变迁过程的推动因素。最后第五部分,选择了对地区间气候变化合作具有重要影响的几个变量进行分析,并在结束语中回应第一部分的理论框架对今后的东盟与欧盟地区间环境合作前景作出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