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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2年1月1日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1+6”行业)率先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简称“营改增”)试点改革,至2016年5月1日全面实施“营改增”,我国完成了从营业税到增值税转变的税制改革。“营改增”带来的直接效应是打通抵扣链条,解决了营业税原有的重复征税问题,减轻了企业税负,更深层次的目标是通过结构性减税释放企业活力,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现有文献对“营改增”政策实施的效应给予了较多关注,既包括对财税体制、进出口和经济增长等宏观经济影响的研究,也不乏对企业税负、投资、研发和分工效应等微观企业政策效应的评估,然而尚未涉及“营改增”对企业现金持有政策的影响。重要的是,“营改增”实现对投资、研发、技术引进等诸多方面的促进作用需要企业为之提供资金,现金持有作为内部资金来源必然会在“营改增”政策实施之后发挥其对实物投资和生产经营的支持作用,从而促使企业调整现金持有政策,在此过程中,企业的现金持有行为如何变化,变化程度主要受到哪些因素影响,最终是否产生了相应的经济效应,发挥了现金持有的战略作用,这些都是“营改增”带来的影响中被忽视但却亟待探索的问题。基于此,本文进行了如下研究:
首先,“营改增”对企业现金持有政策的作用机制是本文关注的核心问题,也是本文在理论方面的创新之处。作为企业现金持有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用现金-现金流敏感性反映企业留存现金的程度和积极性,即相对现金储蓄倾向,首次阐述了“营改增”对现金-现金流敏感性影响的作用机制,认为“营改增”后,企业为发挥现金持有对实物投资和生产经营的支持作用而调整现金持有政策,主要通过改变企业投资行为(包括固定资产投资、无形资产投资和研发投资等)、改善企业经营现金流量(包括销项税从销售收入中分离、外购商品和服务的抵扣以及税率变化效应等)等途径,降低了企业留存现金的程度和积极性,从而降低现金-现金流敏感性。本文首次从投资政策与现金政策的联动关系、现金持有量与经营现金流量的联动关系两个角度,分析了“营改增”对现金-现金流敏感性的影响。
其次,本文基于“营改增”对现金-现金流敏感性影响的理论机制,以2011年-2016年A股非金融行业上市公司作为研究样本,运用基于Almeida et al.(2004)现金流模型的双重差分模型(DID)和基于系统方程组的双重差分模型,实证分析了“营改增”对现金-现金流敏感性的影响,在此基础上,对该影响的动态时间效应、所有制效应和行业效应进行了更加细致的分析,并进一步运用PSM-DID(倾向得分匹配法-双重差分模型)进行了稳健性检验。研究发现,“营改增”显著降低了企业的现金-现金流敏感性,在非国有企业和服务业企业中更显著,且动态效应分析结果表明该政策效应具有一定的时滞性和长效性。
再次,探求“营改增”后现金-现金流敏感性变化程度的影响因素。由于增值税属于价外税,同时具有可抵扣性和可转嫁性两种特征,故“营改增”对企业的影响也主要通过抵扣渠道和转嫁渠道传递。本文理论阐述了抵扣能力和税负转嫁能力对“营改增”政策效应的影响,并进行了相应的实证分析,结果表明,税负转嫁能力越强,“营改增”对现金-现金流敏感性的影响越大,抵扣能力越强,“营改增”对现金-现金流敏感性的影响越大,这说明抵扣能力和税负转嫁能力直接影响了“营改增”的政策效应。税负转嫁能力对“营改增”政策效应的作用在非国有企业、市场竞争程度较高的企业和服务业企业中更显著,抵扣能力对“营改增”政策效应的作用在非国有企业和制造业企业中更显著。
最后,在前述分析“营改增”对现金持有行为影响的基础上,进一步分析了“营改增”后现金持有政策调整产生的相应经济后果,以探寻“营改增”后现金持有战略效应的实现途径与程度,并使“营改增”对现金持有行为与后果的影响分析更加连续。产品市场投资是企业投资的重要方向,“营改增”促使企业减少现金持有以支持产品市场投资,使产品市场的业绩和竞争力提高,发挥现金持有在产品市场的竞争效应,从而有助于提升企业价值、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基于此,本文分析了“营改增”对现金持有竞争效应的影响程度及具体中介途径,发现“营改增”显著提升了企业现金持有的竞争效应,且具有一定的持续性和稳定性,从总体上看,“营改增”主要通过增加技术类无形资产投资提升了企业现金持有的竞争效应,但对于服务业企业和研发型制造业企业而言,“营改增”同时通过增加技术类无形资产投资和增加研发投入两种途径提升了现金持有的竞争效应。
本论文的研究有助于探析“营改增”对企业现金政策的影响,理解“营改增”背景下企业投资政策和现金政策之间的关系,证明了“营改增”可以促进企业现金持有政策的调整以发挥其战略效应,通过降低以现金-现金流敏感性为表征的现金储蓄倾向,支持实物投资,提高企业的资金利用率,从而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发挥现金持有的竞争效应。另外,企业应重视税负转嫁能力和抵扣能力的提升,以促进“营改增”后现金持有战略效应的发挥,最大化政策红利。
现有文献对“营改增”政策实施的效应给予了较多关注,既包括对财税体制、进出口和经济增长等宏观经济影响的研究,也不乏对企业税负、投资、研发和分工效应等微观企业政策效应的评估,然而尚未涉及“营改增”对企业现金持有政策的影响。重要的是,“营改增”实现对投资、研发、技术引进等诸多方面的促进作用需要企业为之提供资金,现金持有作为内部资金来源必然会在“营改增”政策实施之后发挥其对实物投资和生产经营的支持作用,从而促使企业调整现金持有政策,在此过程中,企业的现金持有行为如何变化,变化程度主要受到哪些因素影响,最终是否产生了相应的经济效应,发挥了现金持有的战略作用,这些都是“营改增”带来的影响中被忽视但却亟待探索的问题。基于此,本文进行了如下研究:
首先,“营改增”对企业现金持有政策的作用机制是本文关注的核心问题,也是本文在理论方面的创新之处。作为企业现金持有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用现金-现金流敏感性反映企业留存现金的程度和积极性,即相对现金储蓄倾向,首次阐述了“营改增”对现金-现金流敏感性影响的作用机制,认为“营改增”后,企业为发挥现金持有对实物投资和生产经营的支持作用而调整现金持有政策,主要通过改变企业投资行为(包括固定资产投资、无形资产投资和研发投资等)、改善企业经营现金流量(包括销项税从销售收入中分离、外购商品和服务的抵扣以及税率变化效应等)等途径,降低了企业留存现金的程度和积极性,从而降低现金-现金流敏感性。本文首次从投资政策与现金政策的联动关系、现金持有量与经营现金流量的联动关系两个角度,分析了“营改增”对现金-现金流敏感性的影响。
其次,本文基于“营改增”对现金-现金流敏感性影响的理论机制,以2011年-2016年A股非金融行业上市公司作为研究样本,运用基于Almeida et al.(2004)现金流模型的双重差分模型(DID)和基于系统方程组的双重差分模型,实证分析了“营改增”对现金-现金流敏感性的影响,在此基础上,对该影响的动态时间效应、所有制效应和行业效应进行了更加细致的分析,并进一步运用PSM-DID(倾向得分匹配法-双重差分模型)进行了稳健性检验。研究发现,“营改增”显著降低了企业的现金-现金流敏感性,在非国有企业和服务业企业中更显著,且动态效应分析结果表明该政策效应具有一定的时滞性和长效性。
再次,探求“营改增”后现金-现金流敏感性变化程度的影响因素。由于增值税属于价外税,同时具有可抵扣性和可转嫁性两种特征,故“营改增”对企业的影响也主要通过抵扣渠道和转嫁渠道传递。本文理论阐述了抵扣能力和税负转嫁能力对“营改增”政策效应的影响,并进行了相应的实证分析,结果表明,税负转嫁能力越强,“营改增”对现金-现金流敏感性的影响越大,抵扣能力越强,“营改增”对现金-现金流敏感性的影响越大,这说明抵扣能力和税负转嫁能力直接影响了“营改增”的政策效应。税负转嫁能力对“营改增”政策效应的作用在非国有企业、市场竞争程度较高的企业和服务业企业中更显著,抵扣能力对“营改增”政策效应的作用在非国有企业和制造业企业中更显著。
最后,在前述分析“营改增”对现金持有行为影响的基础上,进一步分析了“营改增”后现金持有政策调整产生的相应经济后果,以探寻“营改增”后现金持有战略效应的实现途径与程度,并使“营改增”对现金持有行为与后果的影响分析更加连续。产品市场投资是企业投资的重要方向,“营改增”促使企业减少现金持有以支持产品市场投资,使产品市场的业绩和竞争力提高,发挥现金持有在产品市场的竞争效应,从而有助于提升企业价值、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基于此,本文分析了“营改增”对现金持有竞争效应的影响程度及具体中介途径,发现“营改增”显著提升了企业现金持有的竞争效应,且具有一定的持续性和稳定性,从总体上看,“营改增”主要通过增加技术类无形资产投资提升了企业现金持有的竞争效应,但对于服务业企业和研发型制造业企业而言,“营改增”同时通过增加技术类无形资产投资和增加研发投入两种途径提升了现金持有的竞争效应。
本论文的研究有助于探析“营改增”对企业现金政策的影响,理解“营改增”背景下企业投资政策和现金政策之间的关系,证明了“营改增”可以促进企业现金持有政策的调整以发挥其战略效应,通过降低以现金-现金流敏感性为表征的现金储蓄倾向,支持实物投资,提高企业的资金利用率,从而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发挥现金持有的竞争效应。另外,企业应重视税负转嫁能力和抵扣能力的提升,以促进“营改增”后现金持有战略效应的发挥,最大化政策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