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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论文从存在主义哲学出发,运用现象学的方法,考察了人在世界中的存在状况。对人之死亡作了一个基于现象学的存在论定义。认为,人之死亡含有亡故之死与向死存在之死。人的死亡现象,表现为生命的终结,亡故。亡故是人之死亡得以成立的基础。亡故也是人之存在论意义上死亡概念的基础。人之死亡不可避免地含有亡故之死与向死存在之死。二者同属于人的死亡,地位同等重要,关系是互为依赖。一方面,亡故使向死存在即向亡故存在成为可能;另一方面,据由时间展开的人的存在状态来看,向死存在又比亡故具有时间上的先行性。据此死亡概念而有人的存在是有限的、是有死有限的观点。人存在的有限因有死而存在。有限一方面因亡故而有限,另一方面因向死存在而有限。此有限就同样具有与人的死亡一样的存在论上的含义。一个人不能超过他的死亡与死亡之局限,不能超过他的有死、有限。人的这种有死有限随着人的在世而在世,随着人的离世而离世。有死有限规定了人自身中存有的不可超越性。它是人、生为人就不能摆脱的存在的可能性。 文章探讨了为什么有宗教这个问题。认为,人有限,才求无限,人有死,才求永恒。有死有限存在的同时,无限与永恒的追求才成为可能与必然。若人本身就是无限与永恒,便无需超越,无需追求无限与永恒;若无永恒与无限,人的有死有限也就不能被超越。人作为必死者向永恒向无限呼唤。这是人的生存处境所规定的一种面对、走向无限的能力和倾向,即人的宗教追求。人之死追求着宗教的生。 关于宗教与死亡的问题。我们运用前面的理论,回到现实已经存在很久远的宗教形式,如基督教、佛教之中。就发现:宗教对人之死亡有着极其深刻的认识,早在存在主义哲学之前,就已经认识了人的死亡现象。并且努力找寻生死之因,虽然答案有所不同。一种答案是,人愿意放弃自己的生死难题,交给一位无上的宗教神圣者去处理,如基督教等一神论宗教;一种却执着地让人自己承担人生一切的苦与乐,承担死亡的悲苦与永生的希望,如佛教。若论及宗教与存在主义哲学的关系,基督教与其极为密切,佛教基本上与此无关联。因为大部分存在主义哲学家的西方文化背景,他们的思想对基督教神学或哲学都大有影响.我们认为,蒂利希、麦奎利都可以被称作存在主义的神、哲学家。基督教哲学与西方哲学实际上是互为影响的。而佛教,在认识人的有死有限的存在上,并没有受到存在主义哲学的影响。佛教在认识人的有死有限的存在上,时间距存在主义哲学应较为久远。当释迎牟尼佛悟到小乘四谛之一,苦谛时,就己经认识到了亡故之死;而当他悟到心念念生灭不停时,他已经观察到了向死存在之死。佛教堪称为一因人之死亡现象而来的宗教现象。因它在我们的研究之前,就已经实现了我们所分析的无限性与永恒性的宗教追求,甚至远远超出于此。释逝牟尼佛自身所倡导的菩萨行、佛行,己经证明他所建立的宗教,有诸多我们所不能用无限与永恒去概括的内容。关键词:死亡有死有限宗教基督教佛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