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为什么在国外股票市场具有效率的市场化定价方式在我国股票市场却效率低下? 按照逻辑顺序,首先对累计投标询价这一市场化定价方式的操作过程及其特点做了介绍,并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nitial Public Offering,IPO)定价方式的效率进行了定性与定量的界定。 在此前提下,首先从市场参与主体这一根源上对我国股票市场特性进行分析。从融资主体看,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复杂、缺乏规范的公司治理,信息披露不规范甚至作假,带着历史的弊习它们把股市作为圈钱的场所而对投资者缺乏回报精神;从投资主体看,我国股市的投资主体虽然经过了近20年的发展,但无论是从其规模结构看还是从投资理念、能力看还远远未成熟,其中,机构投资者虽然有了长足的发展,但其数量结构、持股规模、投资理念、执业能力与国外资本市场成熟的国家差距还很大;而从总体上看,我国股市还是一个散户的市场,个人投资者是我国股市庞大的主流群体,他们基于投机的投资动机和理念、对市场缺乏认知、具有各种投资心理弱点;市场中介机构不发达、欠完善,价格发现、信息获取和传递效率低,特别是其声誉、能力的欠缺、运行不合规会引致道德风险;政府在我国股票市场中充当着特殊的角色,既是监管者又是最大的股东,从一定意义上讲又是最大的融资者。政府角色的定位错位是我国股票市场定价效率低的深层次的制度原因。总之,具有上述特性的主体在市场活动中相互交织、相互作用从而形成了我国股市极为复杂的特性,这是决定我国股市效率低下、定价方式缺乏效率的现实基础。 在这样的现实基础下,从信息与博弈角度分析,市场的信号传递不充分、传递机制不畅,从而一级市场无法形成完全的分离均衡,各主体之间的博弈是不充分的,因而累计投标询价缺乏效率;从行为金融角度分析,我国股市投资主体噪声交易、羊群行为现象突出,从而为一级市场新股发行的累计投标询价创造了操纵和投机的空间,如此,使得市场化定价方式低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