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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国际交往日益频繁,国际社会之间的政治、经济、文化交流也日益增多。但随之而来的不仅是经济文化上的发展,也有日益猖獗的跨国犯罪。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是指,为有效制裁跨国犯罪,各国的司法机关依据双边条约、国际公约或互惠关系,在刑事事务方面,协助他国履行一定的诉讼实体或程序的活动。它是一国司法权在领域外的延伸,因在打击跨国犯罪领域发挥的重要作用,而得到了世界各国的普遍重视。在我国,每年均有巨额的贪污腐败资产通过各种手段被转移到境外,外逃的贪官数量亦不在少数。因此引渡外逃贪官,追缴被转移到境外的贪污腐败所得也成为了我国刑事司法协助的重要内容。我国刑事司法协助起步较晚,除2000年颁布的《引渡法》外,司法协助其他领域的立法,几乎处于空白状态。实践中主要依据职能部门的司法解释或部门规章来操作,而不同部门制定的规章制度之间又难免有不协调之处,这给我国司法协助活动的进行带来诸多不便。所以,开展司法协助制度研究是形势迫切所需,它对我国日后刑事司法协助的实践和刑事司法协助制度的完善都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本文共分四部分。第一部分主要介绍我国司法协助的概况,包括概念、特征、范围等内容。司法协助是各个国家之间相互往来的重要内容。从协助内容范围大小来看,司法协助存在狭义、广义、最广义三个层次。第二部分详细介绍了我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的主要领域,以及一个司法协助请求从提出到执行的基本程序。本文主要介绍了狭义上的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所涵盖的内容,即调查取证、送达文书、搜查扣押财产、传唤证人出庭作证等。第三部分阐述了我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改革开放后,我国刑事司法协助开始得以发展,与外国签订了一系列司法协助双边条约,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仍然存在国内立法缺失、国内法与国际条约条款相冲突、职能机关分工不明等问题。第四部分就我国司法协助中所存在问题,结合国内外的先进立法和实践经验,提出了加快立法、完善现行法律、加强职能机关合作机制建设等建议。结语中指出,我国应该继续积极拓展国际合作领域,抓住全球一体化的发展机遇,加快我国司法协助方面的立法,加强职能机关的合作,循序渐进,稳步推进我国司法协助制度的发展。本文采取了文献研究法和比较分析法,在大量阅读了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文献资料,浏览了众多国际公约、国内外法律法规后,获得了详实的信息;又对各国的司法协助的立法模式进行比较分析,并结合国内的司法实践,从而得出一种比较符合我国国情的立法模式。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1、分析了我国国内立法与我国所参加的国际公约条款的诸多矛盾之处,并对两者的协调提出了意见;2、综合我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实践中的现实情况与国内外立法的先进经验,提出了符合我国国情的立法模式:3、对我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的各个职能机关权责不明、界限不清的现象进行了分析,提出了明确职能机关分工合作机制,加强刑事司法协助执法队伍建设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