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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国内外经济形势持续低迷的影响,中国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加大,新型城镇化建设日益成为保证投资、稳定增长的主要载体。新型城镇化的投资内容既包含传统的市政基础设施,也囊括社保民生等领域,融资需求巨大。现有金融支持主要来源于地方政府和银行贷款,他们为原有城镇化提供了巨额资金支持,但也形成了超过十万亿的地方政府性债务。地方政府承担了大部分城镇化投融资职责,留存的财政收入却远远不足,只能依赖卖地和举债来支撑。同时,在以GDP增速为主的政绩考核压力下,各地普遍"大干快上"建设基础设施,城镇化投资规模、速度超出地方财政的承受能力。地方政府大多无力偿还巨额城镇化债务,往往通过借新还旧或债券置换等方式展期。在此背景下,政府和银行难以为新型城镇化提供增量融资支持,现有金融支持蕴含较大的流动性风险。因此,无论是站在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还是从防控金融风险的角度,研究新型城镇化的金融支持问题都具有现实紧迫性。基于此,本文首先反思了现有金融支持的不可持续性,指出造成这一问题的根源是其缺乏系统性。随后,本文遵循功能金融理论"目标-环境-功能-结构"的研究路线,在借鉴国内外实践经验基础上,构建起新型城镇化的金融支持体系,并进一步从金融支持体系的长度、宽度和深度三个维度出发展开理论分析。其中,"长度"指金融支持体系在时间上的可持续性,"宽度"指资金来源的广泛性,"深度"则是指金融支持体系的基础和可靠性。本文通过理论研究发现:(1)金融支持体系要保持可持续性,首先要优化相关制度安排。具体而言,政府应减少对经济的直接干预,在加强财政收支监管的同时,打破城乡二元的产权和户籍制度安排;(2)政府应根据资金性质的不同,明确各类金融机构之间及其与社会资金之间的职能分工,这是拓宽融资渠道的关键。政策性金融应侧重于为非经营性城镇化项目提供更多金融支持,商业金融则侧重于服务实体经济和部分经营性城镇化项目。社会资金应当更多提供股权融资支持,改善城镇化融资结构;(3)政府强化财政引导作用的关键是发展实体产业、提高财政收入留存的比例,并提升投融资效率。为验证理论分析结论,本文采用层次分析法研究三维金融支持体系与新型城镇化均衡发展目标的相关性。论文首先结合对长、宽、深三个维度的理论分析,从中提炼出各层次指标,构建指标体系,并确定相应权重。而后依次从长、宽、深三维指标体系中选取最核心的行政案件收案率、社会融资比例和财政自给率三个指标作为自变量,利用历史数据检验他们与新型城镇化均衡发展水平(也即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相关性。结果表明,政府公权力扩张将阻碍新型城镇化的均衡发展,而社会融资比例提高将促进新型城镇化的均衡发展,地方财政自给率与新型城镇化的均衡发展正相关。实证结果支持了理论分析部分的结论,长、宽、深三个维度对新型城镇化均衡发展目标均存在显著影响,且影响程度依次递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