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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自1998年发展机构投资者以来,机构投资者成长迅速,成为资本市场的重要力量。然而,与西方发达国家的成熟资本市场相比,我国资本市场的产生和发展时间较短,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存在不少缺陷,这使得我国资本市场在发展过程中呈现出诸多与发达国家资本市场不同的特点。那么,在我国资本市场发展不成熟、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的背景下,机构投资者是通过参与公司治理抑制了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采取投机行为加剧了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还是机构投资者的力量并没有看上去如此强大,不足以对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产生影响,这是本文研究的主要问题。
虽然从大多数文献上看,机构投资者持股与上市公司盈余管理之间确实存在负相关关系,但是由于内生性问题难以解决,很少有研究控制机构投资者持股内生性的影响,这是现有文献的不足之处。因此,本文采用Two-step Heckman回归,尝试在控制机构投资者持股内生性的基础上,研究二者之间的关系,这也是本文的主要创新之处。
本文的主要结论是,在控制机构投资者持股内生性的情况下,机构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盈余管理行为影响不明显,既不能有效改善公司治理水平而抑制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也没有因投机而加剧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之前文献所发现的两者之间负相关关系,更多是因为机构投资者的选择性持股所导致的。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尤其是资本市场的发展,机构投资者的作用日益重要,关于机构投资者的研究也将更加细致深入。希望本文能够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为机构投资者持股与上市公司盈余管理关系的研究做出一定的贡献。
虽然从大多数文献上看,机构投资者持股与上市公司盈余管理之间确实存在负相关关系,但是由于内生性问题难以解决,很少有研究控制机构投资者持股内生性的影响,这是现有文献的不足之处。因此,本文采用Two-step Heckman回归,尝试在控制机构投资者持股内生性的基础上,研究二者之间的关系,这也是本文的主要创新之处。
本文的主要结论是,在控制机构投资者持股内生性的情况下,机构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盈余管理行为影响不明显,既不能有效改善公司治理水平而抑制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也没有因投机而加剧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之前文献所发现的两者之间负相关关系,更多是因为机构投资者的选择性持股所导致的。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尤其是资本市场的发展,机构投资者的作用日益重要,关于机构投资者的研究也将更加细致深入。希望本文能够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为机构投资者持股与上市公司盈余管理关系的研究做出一定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