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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我国城市社区养老服务的现状为基础进行分析,把老年人享受社区养老服务的法定权利作为途径,将完善对社区养老服务的法律保障作为目标。文章的论述分成两条主线:一条是理论分析城市社会养老服务的内涵和现状,指出其制度化中的问题;另一条是包含社区养老服务权为内涵的公民养老权之法定化为焦点,分析了城市社区养老服务领域中存在的几对法律关系,进而提出了完善城市社区养老服务法律保障的具体建议。本文共六个部分:引言介绍了本文的论题、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第一部分城市社区养老服务的一般原理。该部分介绍了城市社区养老服务的相关概念、法律关系及其出现的理论渊源。浅析了因为社会老龄化、家庭照顾功能弱化的原因导致城市社区养老服务的出现和发展;梳理法律关系的部分,从法定权利、社会权、人权的维度分析了包括享受社区养老服务权利为内涵的养老权的权利属性。接着分析了社区养老服务中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对有关于养老服务机构行政许可的法律法规做了评析,对社区养老服务的提供机构和需求方的法律纠纷进行了分析,阐述了政府保障公民实现养老权和养老服务产业化所涉及到的公平和效率的问题。进而论述了城市社区养老服务中的责任分担主体。第二部分城市社区养老服务的现状考察。该部分着眼于社区养老服务最初在英国出现的原因及在我国的历史沿革,接着分析了实施现状及所处的法律困境。第三部分城市社区养老服务法律保障的理论价值。该部分阐述了对城市社区服务进行法律保障的理论基础。第四部分城市社区养老服务法律保障的改进建议。该部分提出了完善城市社区养老服务法律保障需遵循的原则,在此基础上,回应第二部分中所提到的法律困境,提出完善城市社区养老服务法律保障的措施。结语总结本文的研究结果,点明相关的创新观点,指出尚待研究深化的内容,最后再强调文章主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