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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建设项目具有工程投资额大、建设周期长、参建方多等特点,对承包商而言,工程款收支是承包商资金管理的重要内容。尽管施工合同明确规定了工程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条件、支付时间、支付额度等合同要素,但实际支付时,业主总会存在支付不足或延迟支付等现象,其中还不乏业主技术性的延迟。业主支付工程款不能足额准时支付,承包商损失的是资金时间价值,特别当承包商存在垫资的情况下,更是如此。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承包商的工程款收支,从静态角度看,有些地铁项目往往看似盈利;但从动态角度看,实则亏损。因此,对地铁施工项目的工程款支付进行经济评价非常必要。很明显,工程款实际收支与合同规定相比是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即风险性,承包商有必要在投标前后对地铁项目收支情况进行风险评价,以期尽早地规避风险,减少资金时间价值的损失,实现项目盈利。论文基于施工总包单位视角,考虑施工期的资金时间价值因素,分别构建了工程款如期支付模式下的收支净现值计算模型、工程款延迟支付模式下的收支净现值计算模型,并研究了基于净现值目标决策的工程款延迟支付可接受的最大时长。就承包商视角下的地铁施工项目工程款延迟支付风险评价,论文运用了突变级数的方法评价了风险因素对工程款支付的影响,对工程款延迟支付风险因素进行多层级分析,构建4个二级风险指标,11个三级指标,27个四级指标,根据风险因素之间的突变关系逐级计算得出工程款延迟支付风险的总突变级数模型。论文最后以南昌地铁某标段为例,首先计算出工程款平均延迟支付两个月后比如期支付工程款的净现值少了404.444万元;其次,计算得到施工单位可接受的最长延迟支付时长为22个月。最后,识别了该项目工程款延迟支付风险,利用突变级法构建了风险评价模型,并定量地分析了该项目的工程款支付风险等级,通过计算南昌地铁某标段的工程款延迟支付风险突变数值为0.970,经转换后的突变数值为0.6,总的工程款延迟支付风险属于中等级风险。论文将资金时间价值引入到施工期工程款收支中,动态地评价了工程款收支情况,弥补了传统意义上地铁施工项目工程款收支评价的不足,建立了施工期工程款收支风险评价模型。论文的研究为承包商评测工程款收支及盈利提供了更为科学的方式,为承包商更好地进行工程款收支风险管理也提供了新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