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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面临着日益严重的能源与环境之间的矛盾,能源利用效率的现状对于环境问题的改善有着重要作用,在此情况下,研究能够影响能源效率的因素是很有必要的,其中金融因素的影响不可忽视,比如金融相关比率、短期贷款要素等。因此本文从区域金融差异的角度着手,以金融的视角研究金融相关要素对能源效率的影响情况。鉴于此,本文在参考了国内外学者关于相关概念的界定、能源效率研究的文献、区域金融差异对能源效率影响的文献后,按照理论研究、现状分析、实证分析等角度分析区域金融差异对能源效率的影响作用。本文在考虑了数据的完整性和可获得性的基础上,选取了除西藏、香港、澳门、台湾外的30个省、市、自治区,以2000--2015年连续十六年的数据作为观测值,选用金融相关比率(FIR)、短期贷款余额、中长期贷款余额、证券交易所的总交易金额、保费收入、保险密度、保险深度七个要素作为解释变量,全要素能源效率作为被解释变量。在全要素能源效率的计算上,本文将能源投入、劳动力投入、资本存量作为投入数据,将产出变量用国内生产总值表示。基于可变规模报酬的DEA模型---BCC,计算得出2000--2015年30个省、市、自治区的能源效率以及东中西部区域的能源效率。以此为基础,构建能源效率与金融相关指标的面板数据模型。本文实证结果显示,金融要素确实会影响能源利用效率,但不同的衡量指标有不同的影响,并且进行了动态分析。中长期贷款余额和证券交易所的总交易金额对能源效率没有显著影响,能源效率的滞后一期、保险密度的滞后一期、短期贷款余额、保险深度以及保险深度的滞后一期都对能源效率存在正向影响,金融相关比率(FIR)、保费收入、保险密度对能源效率存在负向影响。从区域分析结果来看,东中西部区域能源效率可以用变系数面板模型进行拟合,其拟合效果较好。在新的经济发展大环境下,我国的金融要素指标也处在日益变化中,企业与金融行业都需要逐渐适应金融与能源新环境,能源企业要拓展融资渠道,不要把目光仅仅局限于银行的中长期贷款上,国家要深化国有银行信贷管理体制改革,加大银行对新能源产业的扶持,实施全方位的金融支持政策,牢牢掌控区域金融差异对能源效率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