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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源性疾病不仅会引起人身体上的不适,发病甚至死亡,同时也会影响经济的发展。因此,食品安全已经成为当今社会中存在的一个重要问题。食品追溯,即在食品供应链中能够对食品及其原材料等进行追溯和追踪的能力,已经被加入中国食品安全法及欧盟食品安全法,用以提高政府和企业对食物在生产、加工、分销等环节的监控能力。 论文对欧盟及中国食品安全监管机构的设置以及食品安全法中关于食品追溯体系的政策法规进行了对比;同时对200名中国消费者和80名英国消费者进行了问卷调查,用以了解消费者对食品安全及食品追溯的了解及信任程度;并将政策间的差异与消费者的认识及态度差异结合分析,探索其中的关联。 研究发现表明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中,政府机构的设置以及职责分工不清极大地阻碍了我国食品安全工作的有效进行,相比较之下,欧盟国家的食品安全机制更协调完整,英国在欧盟体系下建立了集中式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另外,信息不透明及缺乏对消费者的教育也影响了中国消费者对食品追溯体系的认识了解并对所购买的食物不信任;类似地,尽管英国消费者对食品追溯体系有较强的认识并能够获得更多的食品追溯信息,大部分消费者仍然对政府和食品企业能够自觉、充分地实施食品追溯体系持消极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