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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寿险业自1982年恢复以来,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已经取得了巨大的成就。2007年实现保费收入4463.75亿元,寿险市场初具规模;寿险公司数量达到54家,初步形成了中外资并存,寿险公司、寿险集团、专业化公司、再保险公司和中介公司并存的较为完善的市场体系;法律法规体系和监管制度都逐渐趋于完善。随着寿险市场的全面开放、市场竞争不断加剧以及寿险公司股份制改造的完成,我国寿险市场正经历着一个重要的转型时期。这种转型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市场层面,寿险市场全面开放、市场主体迅速增加,市场竞争不断加剧,市场结构逐渐从寡头垄断型向垄断竞争型转变;二是公司层面,随着寿险公司股份制改造、上市以及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经营绩效成为公司发展的主要目标,经营模式逐渐从“重速度、轻效益”的粗放式增长模式向注重结构和效益、注重产品和服务创新、注重市场培育的内涵式增长模式转变;三是监管层面,监管部门的角色逐渐从引领和主导行业发展向规范和指导行业发展转变,监管方式从严格的市场行为监管向偿付能力监管转变,费率市场化改革逐步推进、投资渠道不断拓宽。在市场转型过程中,无论是寿险行业还是单个公司,其面临的风险都会发生显著的变化,例如费率市场化带来的定价风险、投资渠道多元化引起的投资风险、后援集中和流程改造过程中的风险,以及寿险公司的创新风险、集团化经营风险等。如何对转型时期寿险公司的风险及其变化进行有效的预防和管控,直接关系到寿险市场能否成功转型,也是寿险市场长期健康发展的关键所在。本文对市场转型给寿险公司带来的主要风险或转型时期寿险公司传统风险的变化及其造成的原因进行了系统的论述,并提出了相应的风险管控的对策和建议。在此基础上,根据国际上寿险公司风险管理发展的经验,提出了寿险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的概念,并对我国寿险公司实行全面风险管理的意义、面临的约束和相应对策进行了全面分析。通过上述研究,本文认为转型时期寿险公司风险管控应当从监管和公司两个层面入手。从监管层面来看,一是要逐渐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加强对寿险公司集团化经营、产品和服务创新、业务流程改造、投资和定价行为的指导,规范市场竞争行为,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二是实现监管方式从市场行为监管向偿付能力监管转变,建立有效的风险预警和偿付能力监管指标体系,及时发现和管控寿险公司的风险;三是建立健全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特别是要完善市场退出机制,维护市场稳定;四是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强化市场监督功能。从公司层面来看,一是要实现经营理念的转变,避免盲目的扩张,注重企业效益的提高,注重企业风险的防范,将风险防范纳入公司决策的范畴;二是要完善企业治理结构和风险内控制度,建立有效的内部防火墙制度;三是要加强人才的引进、培养和管理,提高员工素质,特别是要培养高素质的风险管理人才;四是加大技术投入力度,提高寿险公司技术水平、经营管理能力,提升风险管控技术平台;五是加强对企业员工的风险教育和培训,强化风险管理责任和意识,培育风险管理的企业文化,真正将风险管理融入员工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