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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地方政府拥有一定的财权,这对地方官员形成了激励,使得中国的税收收入呈现长达10年的高速增长趋势。然而,分税制也带来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财权与事权不匹配问题,中央政府本级税收收入所占比重越来越大,地方政府本级税收收入所占比重越来越小,但是支出责任层层下移。另外,随着分税制的实行,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形成单纯地以GDP增长率为目标的考核机制,地方政府为了自身的晋升,必然会争夺有利的劳动、资本、技术等资源。然而,地方政府作为辖区居民的利益代表,单纯追求GDP的增长并不意味着能使辖区居民受益,辖区居民更多的是关心该地区综合水平的提高,那么,地方政府竞争的形成会提高本地区的发展水平吗?以往学者基本上都是采用人均GDP或者GDP增长率来反映地区发展水平,但单纯GDP并不能全面代表一个地区的发展水平。如何科学地评估税收分权、地方政府竞争与地区发展水平问题,深入剖析其内在逻辑关系,不能单纯地将财政分权的研究成果应用于税收分权,而应单独考量税收分权的作用机制。因此,本文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从中国实际出发,首先从理论上阐述税收分权、地方政府竞争的相关理论及其对地区发展水平的影响路径;其次,构建我国税收分权、地方政府竞争以及地区发展水平的指标,分析其变动趋势;再次,利用2000-2016年中国大陆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含西藏)的数据建立空间杜宾模型,并将全国分为东、中、西三大区域进行实证分析。结果显示:全国层面上税收分权和地方政府竞争以及交互项均能显著提升本地区的发展水平,且除了交互项的空间外溢性不显著为负外,税收分权和地方政府竞争的空间外溢性均显著为正;分地区来看,东部地区除了交互项不显著外,其他情况与全国类似,西部地区除了交互项的空间外溢性为正外,其他也与全国情况类似,中部地区的地方政府竞争显著不利于地区发展水平的提高,并且加入交互项后,交互项的空间外溢性显著为负。最后,本文认为研究税收分权、地方政府竞争对地区发展水平的影响是为了规范地方政府的竞争行为,激励地方政府采取“利人利己”的方式进行竞争,从而促进地区发展水平的提高。因此,本文提出几点政策建议,首先要合理划分政府间的财权和事权,科学设计转移支付制度;改革地方政府的绩效考核机制,建立适当的激励机制;加大对中部地区的投资,引导中部地区健康发展;促进地方政府间的合作,避免产生伯特兰“无效率”的博弈,鼓励具有正向外溢性的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