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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政府层级呈现出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盟)、市—县(旗)、市—乡镇的五级制。无论在我国历史上还是目前世界各国,实行五级制政府的国家都是非常少见的。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许多省份进行“强县扩权”改革和建立省管县的财政体制,都标志着开始改革市管县的地方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趋势是走向省管县。作为一个影响深远、牵连众多的体制调整,省管县体制改革不可能一蹴而就,往往要经过反复的试验和论证。所以,本文以我国建立省管县的问题作为研究对象,试图探讨在我国建立省管县体制的相关对策。第一部分简要提出了选择省管县体制改革作为研究对象的目的以及该研究的理论和现实意义,综合分析了现今国内外对这个课题的研究状况,扼要阐述了本文将要实现的研究目标和使用的研究方法,最后提出了本文进行分析所要涉及到的相关理论内容。第二部分对省管县体制改革的相关理论的阐释,主要对行政区划和行政层级的理论内容进行了简要叙述,并说明了他们和省管县体制改革的关系。第三部分首先简要介绍了我国地方行政层级的历史演变过程,对我国现行的市管县体制进行了具体分析。该体制的实行,虽然有其一定的历史合理性,但其现实局限性业已明显,主要有:阻碍县域经济的发展、增加国家财政负担、造成城市虚化、增加了行政层级,降低管理效率、缺乏法律依据等方面,因此,改革市管县体制已经迫在眉睫。第四、五部分阐述了省管县体制的内涵及实质,并在充分考虑各种阻力机制的基础上,提出了省管县体制改革的必要性,即:实现城乡协调发展、改变县域资源配置方式、提高政府管理绩效、做大做强区域性中心城市的需要。同时分析了省管县体制在制度保障、法律依据、内在动力、基础条件、技术保障、国际借鉴、实践经验等方面的可行性。第六部分首先在分析我国现实和总结国际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进行省管县体制改革的原则,即:分步实施的原则、坚持改革与稳定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尊重历史传统与民族因素的原则、坚持优化职能和提高效率的原则、坚持分类指导和因地制宜的原则,并提出了改革的整体思路和各项配套措施,以此为基础,提出了省管县体制的具体改革步骤:扩乡并县、强县扩权、虚化市政、重划省区四个主要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