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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中心城市高校,作为一个地方性、区域性非常鲜明的教育机构,其历史传统、生存环境、发展条件及未来走向,在我国高等教育系统中具有独特的个性。本文研究处于地方中心城市的这一类高等学校,在于揭示这一特殊群体的办学规律,解决与此有关的生存和发展上的一系列问题。我国工业化进程中城市地位的变化、城市化水平的提高、教育需求的增长、高等教育投资体制的变化,给地方中心城市高校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但是,办学条件的困扰、办学理念的困惑、办学自主权的制约、全球化带来的压力以及各种传统阻力的羁绊,使这一类学校的发展困难重重、举步维艰。政府和高校在这场变革中共同担负着重要责任。国家宏观政策的调整,高校自身的努力,不仅关系到地方中心城市高校的生存和发展,也关系到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的水平和质量。坚持市场竞争原则,采取经费拨款机制与社会评价相结合的办法,调节地方中心城市高校的设置,是合理布局高校的有效方法。限制公立高校的规模扩展,维持甚至降低公立高校的现行学费水平,扩展高收费的民办高校,充分利用各种财政金融手段,包括教育国债、彩票、教育银行等开拓财源,积累办学资金,是解决当前教育投资瓶颈问题的重要途径。相对于其他高等学校特别是全国性重点大学而言,地方中心城市高校需要赋予更多的办学自主权。高等教育发展必须要得到政治权力的渗透和支持,但是过多的权力渗透又会遏止高等教育发展的活力。张扬法制精神、建立健全严格规范的法律体系,努力实现政治文明,营造宽松和谐的办学环境,不仅需要政府处理好权力的权威性与理性化、宏观调控与微观管理、调动行政手段与运用市场机制、所有者与管理者等各个方面的关系,而且需要地方中心城市高校在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加强自身形象建设和社会事务的统筹应变能力方面的锻炼,以期得到政府,特别是当地政府的全方位支持。办学理念和办学定位是地方中心城市高校普遍需要解决的问题。地方中心城市高校长期以来存在着办学理念困惑的问题。层次不清、类型不明、办学目标不确定造成了地方中心城市高校个性不鲜明,人才培养规格雷同,办学效益低下和严重的资源浪费。用正确的理念指导办学,对自己在整个高等教育系统中的位置有理性的认识,根<WP=4>据不同的层次和类型、特定的服务对象,正确决定方向选择、角色定位、特色所在,是地方中心城市高校、特别是一批新建地方高校亟待解决的问题。地方中心城市高校要实现快速发展,必须走跨越式发展道路。跨越式发展不等同于数量的增长、规模的扩张或速度的加快,应该包括高等教育结构的转换,质量的提高,效益的增长及稳定程度提高基础上的综合、协调发展。它要超越某些规则而不是超越教育的规律。地方中心城市高校可以通过如下一些途径和方法实现跨越式发展:借鉴他人的经验,实现从无到有、从低层次到高层次、从漫长摸索到飞速发展的跨越;吸取别人的教训,少走弯路,利用有限的时间和资源实现跨越;选择某个方面重点突破,尽快地创立学校的特色和品牌达到飞速发展;用高等教育的理论审视世界高等教育、特别是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趋向,确立卓越的办学理念,独立自主地超越同行、超越自我、超越环境的束缚、引领时代的重任,远远地走在同类高校的前头。 地方中心城市高校发展中的内部矛盾,集中表现在跨越式发展与传统思维的矛盾、学科建设与基本建设之间的矛盾以及规模扩张与内涵发展之间的矛盾。相对于经济发达的大城市来说,地方中心城市高校在交通、信息、教职员工的视野方面存在着差距,感情化的传统文化模式,官本位的思想以及小农式的短视与惰性影响学校的发展进程。地方中心城市高校要用先进的理论和观念教育教职员工,在工作中追求卓越,融入整体的创新精神,营造独特的创业文化。要合理配置资源,在学科建设上实行地方化、特色化和非均衡发展战略,提高学校持久的竞争力。在校内管理上,引入市场经济的成本概念,讲究投入和产出效益,树立“企业”精神。地方中心城市高校的建设任重而道远。体制上的革新是至关重要的,只有体制上的革新才能给高校注入活力,同时,高等学校本身坚苦卓绝的努力也是重要的因素。地方中心城市高校的建设和发展既有赖于体制的变化、政府政策的倾斜,也取决于高等学校的主观能动性的程度。特别是在地方中心城市这一特殊地理位置和办学环境中,学校应该把自身融入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滚滚潮流中,在服务中求得支持,在发挥作用中求得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