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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文明程度的不断提高,残疾人事业得到了政府相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关注与重视,取得了长足发展。与此同时,残疾人的需求也日益多样化、复杂化,政府部门解决残疾人问题的能力与残疾人需求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这一矛盾在精神、智力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方面表现的更为突出。精神、智力和重度肢体残疾人在生活自理能力和独立行为方面的能力极为欠缺,在康复、教育、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面临着比其他残疾人更为突出的问题,由于其残疾类别的特殊性,其深层次的需求长期难以得到应有的重视和关注,成为残疾人发展事业的“短板”。应该说,对于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而言,托养和护理的需求同温饱需求一样,是他们最基本的生活需求。自2009年起,我国政府逐渐推行针对精神、智力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的“阳光家园计划”试点工作,分别为不同类型的残疾人提供“机构托养”、“日间照料”及“居家托养”三类服务。其中对于居家托养服务的提供,更多的选择了政府购买的方式来推进。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能够不断提高残疾人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和现代化水平,从而满足不同残疾类别、不同残疾程度残疾人的需求,这一方式也由此成为新时期做好残疾人工作的重要途径。然而,政府购买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作为新生事物,在我国刚刚起步,还存在着诸如服务标准不统一、服务质量不高、资金投入不足、监督体系不规范等问题,需要我们在实践中不断地加以研究、解决和完善。本文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为主线,以购买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这一具体事实为切入点,选取了当前已经开展政府购买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工作的三个城市为调研对象,通过文献梳理、资料查阅、实地调研等方法,对比分析各自的特征、总结各地实践给予其他地方政府购买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的借鉴价值以及这项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进而对完善政府购买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的对策建议进行探索研究,这对于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改善享受居家托养服务的残疾人的生活状况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本文的研究框架如下:第一部分,说明政府购买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的研究背景和意义,分析和梳理残疾人托养服务的相关研究综述和文献资料,找出研究不足,为之后的研究做基础性铺垫。第二部分,界定与政府购买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相关的概念及依托的理论基础。第三部分,简要说明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在我国的兴起及发展至今的基本情况。第四部分,根据查阅的资料信息,在重庆市沙坪坝区残联领导的协助之下,选取三个较具代表性的调研对象,通过实地调研,将获取的一手资料进行总结,并呈现出三个案例城市开展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的实际操作过程。第五部分,对三个案例进行比较分析,总结其借鉴价值,同时提炼出三个案例城市在政府购买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第六部分,在存在问题的基础上,较具针对性的提出完善政府购买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的对策建议。第七部分,全文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