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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人类来讲,土地资源是最基础的物质核心,是实现社会可支持发展的基本保障。作为一个农业经济大国,农村土地占着无比重要的地位,农村土地能否有效利用直接影响到国计民生。但长期以来,由于土地产权管理建设的滞后,土地产权不清晰,造成土地产权纠纷隐患多。在征地补偿安置过程中,农村集体土地权益往往无法得到有效的法律保障,农村土地的集约利用和土地流转也难以进行、阻碍了农村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因此,实行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对实现土地定纷止争,促进城乡协调可持续发展、保障农村市场经济健康,维护农村社会稳定非常重要。为保障农村集体土地与农民的基本权益,2013以中共中央的名义明确发文1号文件要求“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加快包括农村宅基地在内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地籍调查,尽快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而作为农民集体的重要财产权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必须首要确认农民集体长期而稳定的土地所有权及其权利。十八届三中全会做出关于农村土地改革的决定,更是要求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通过一定程度的实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出让、转让、租赁经营等,力争于国有土地同等同价,充分利用现有农村剩余土地的价值,以土地总体规划与土地用途管制为大框架,将每一块土地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认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集体土地所有权统一确权颁证,才能真正全面贯彻实施农村改革目标。截至2012年底,全国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率达到94.7%。而广东省截至2012年12月底,全省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为85.8%。从化市在实际推进集体土地所有权发证工作中,存在着众多问题,如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权利主体与客体不清、所有权权能残缺、宗地划分不完善,插花地、边角地间杂,地籍调查不规范等众多问题,这些问题直接影响了农村集体土地实行全覆盖的布局。本文意在通过实证分析从化市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的主要做法,存在问题思考现行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制度的问题,提出针对性的对策探讨,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土地的地籍调查与登记发证,依法确认集体土地所有权,提出通过落实登记工作与创新管理来解决确权登记工作量大与专业技术难度等问题。并尽可能的建立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完整性的保障措施,促进下一步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并为不动产统一登记提供事实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