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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我国国民经济中十分重要组成部门,银行业的健康发展是宏观经济良好运行的基础。我国于1994年进行了税制改革,自那时起,我国一直实行双税并行的流转税制,对银行业征收营业税。但由于金融市场的发展,金融业务及工具的不断创新,银行业的经营受到了现行营业税制度的诸多阻碍。重复征税现象严重,不合理的税负不利于社会的分工与金融市场的发展。为了加快促进我国金融市场国际化的进程,促进我国市场经济合理健康发展,我国政府在“十二五”规划中提出了结构性减税这项重要内容,并开始实施营业税改增值税的改革举措,分阶段分地区逐步向原先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的行业改征增值税。自2011年《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财税[2011]110号)公布以来,由上海开始,对交通运输业及生活服务业开始增值税征收试点,试点范围分批逐步向全国扩大。这项举措是为了减轻税负,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2016年3月24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的通知,通知中规定将金融业纳入营改增的范围,从5月1号开始实行。从之前其他行业试点的过程中可以看出,金融企业在面对全新的税收政策时,也需要作出诸多调整以确保改革的顺利实行。如果不能妥善解决这些问题,新制度的实施与推广将会受到各方阻力,财税体系的完善也难以成功。本文根据36号文的实施细则,从税负、盈利能力及银行管理体系出发分析了营改增后银行业面临的影响及挑战。文中除了用模型公式进行分析外,还选取了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作为案例,采用其年报数据计算分析了营改增方案实施后产生的影响。本文分为五个部分,第一个部分为研究背景及选题意义、文献综述、研究方法及创新点与不足,同时界定了论文涉及的相关概念。第二部分论述了本文研究的理论基础,并整理了我国银行业税收制度,此后分析列举了银行业实施的营业税制度带来的问题,包括税负过高、税基不合理、征管体系不完善、阻碍我国银行业发展等。再根据最新出台的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的通知,整理概括了针对征税范围、计税基础、计税方法等方面的新规定。第三部分运用理论模型分析了银行业流转税负、所得税负及盈利能力等指标面临的变化。再以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为具体案例,采用年报中的数据计算了其流转税负、所得税负及净利润、现金流量等指标的具体变化。第四部分还运用规范分析法论述了会计核算、发票管理体系将面临的改变。第五部分提出了针对银行业营改增所面临的挑战,银行业应采取的相关对策及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