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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人口正不断地大量流入东部和沿海城市,少数民族因自身独特的族群文化和风俗习惯而存在特殊需求,这对城市政府的公共服务提出了特殊要求。对于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如何合理有效地服务管理,是当前城市民族工作应该重视并研究的课题。 论文首先依据公共服务需求理论,提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建设的一个概念分析框架。公共服务与管理其实就是满足社会公共需求的活动,尽力满足公共需求,是政府服务管理的职责所在。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作为一个特殊群体,具有特殊的公共需求,为了有效提供公共服务,满足公共需求,城市政府需要建立一个合理而有效的公共服务管理体系。依据公共服务理论,结合我国实践经验的观察,笔者认为,这个公共服务管理体系应该包含如下四个内容:一是服务管理职能体系,二是服务管理机制体系,三是服务管理信息体系,四是服务管理社会支持体系。 论文围绕以上四个体系内容,对深圳这一案例开展调查并进行分析。通过对深圳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增长规模、构成特征、生存状况、公共需求、民族关系等进行调查,笔者发现深圳市目前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存在服务管理职能不明确、服务管理机制不健全、服务管理信息缺失、服务管理社会支持缺位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本文依据公共服务与公共管理理论,在服务管理职能界定调整、服务管理机制系统建设、服务管理信息畅通建设、服务管理社会支持体系建设这四个方面提出一系列的对策建议。 论文从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公共需求出发,借用公共服务理论进行研究,这一研究视角较之前有一定新意;研究结论——提出的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建设框架,具有一定的现实参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