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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垂直管理是指中央单位在地方设立分支机构或派出机构(以下简称下属单位),并在组织机构、人员编制、经费、业务等方面对其进行直接管理,实行垂直管理的中央单位一般称为中央垂直管理单位。由于中央垂直管理单位的下属单位层级较多,下属单位在全国范围内分布较广,且需要对整个系统(含下属单位)的经费、物资等进行管理,使中央垂直管理单位的政府采购管理、组织实施比其他中央单位复杂。为做好中央垂直管理单位政府采购工作,《政府采购法》中明确规定,属于本部门、本系统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应当实行部门集中采购。即中央垂直管理单位等,如果本单位或本部门、本系统有需求比较统一,或需求具有行业特点,且具备一定规模的项日,本部门应实行部门集中采购。部分中央垂直管理单位还专门成立了部门集中采购中心,大力推行部门集中采购。在近年来发布的《中央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中央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中也对中央单位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做出规范,使中央垂直管理单位政府采购工作得到快速发展。但是,一方面由于中国目前中央垂直管理单位自身的垂直管理模式不一、权限不一,是否设立部门集中采购机构情况不一样;另一方面,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中对于部门集中采购的规定还不够完善,相关配套制度还未建立,使中央垂直管理单位政府采购工作难以规范、高效开展。 对中央垂直管理单位政府采购规范化进行研究,进而对部门集中采购制度进行探讨,从制度体系、运行机制、具体措施等方面寻找规范中央垂直管理单位中各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有效途径,有利于完善中央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完善部门集中采购理论,健全政府采购监督约束机制,为省级部门集中采购管理提供借鉴,为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提供科学合理的理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