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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司法改革的逐步推进,司法制度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作为司法制度体系中的新成员,案例指导制度自2010年正式确立以来,一直是理论界与实务界的热议话题。自确立至今,最高人民法院已公布了15批77个指导性案例。通过对运行六年有余的指导性案例的初步实证分析,发现案例指导制度的实践效果并不乐观。那么,案例指导制度在实践中究竟遇到了哪些问题,出现这些问题的成因又是什么,以及我们可采取何种方式来解决这些问题,这些均值得我们深入研究。本文的研究目的正是通过对案例指导制度的规范层面以及实践情况的梳理分析,剖析案例指导制度在实践中遇到的难题,并透过问题找寻其成因,进一步提出问题的解决之道。 本文的第一部分是在《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对案例指导制度的规范分析。包括制度出台的背景信息及预设功能、在与域外判例制度的比对中分析指导性案例的遴选程序与选取标准、以及指导性案例的效力与适用规则。 第二、三部分则是对实践中援引指导性案例的裁判文书进行实证分析,发现总体上指导性案例适用率低、回应方式上法院倾向于隐性回应或是不予回应等。并且在适用方式上法院遵循成文法的路径,部分指导性案例的选取缺乏“指导性”等问题。 第四、五部分是透过上述问题探讨问题的成因,既有案例指导制度本身设计上的先天不足,也有司法技术层面的经验缺失,同时,宏观司法环境的不匹配也是重要原因,以上因素影响了案例指导制度的实际效果。因此,案例指导制度的完善也需要考虑制度本身的调整完善、司法技术层面经验的补充以及宏观司法环境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