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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70年代末的改革开发政策给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然而,伴随着经济飞速发展而来的是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和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近年来,这种现象不但没有得到缓解反而有愈演愈烈的趋势。2013年1月14日,亚洲开发银行和清华大学共同发布了一份名为《迈向环境可持续的未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分析》报告,该份报告中指出:中国有7座城市位列于世界污染最严重的10座城市之中;仅有不到1%的中国大型城市达到了世界卫生组织空气质量标准。不仅如此,据相关数据统计,中国90%的地下水遭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调查显示约有64%的城市地下水遭受严重污染,33%的地下水受到轻度污染,基本清洁的城市地下水只有3%。在环境问题已发展成为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瓶颈的形势下,党和国家不得不将更多的目光投向环境保护。2012年召开的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首次将环境保护纳入到生态文明建设体系当中,环境保护将与发展可再生能源、资源节约、能源节约、水、大气、土壤污染治理等一系列事项被统称为“生态文明”,并且作为整个报告的第八部分被单独强调。环境保护的地位在十八大报告中被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这一举措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环境保护的重视及其改善我国环境问题的决心。然而近年来,我国企业环境活动导致的环境污染事件频发,如:2010年7月16日中石油石化大连分公司发生的由于输油管道爆炸而引起的的原油泄露事故;2011年6月4日由中海油和美国康菲石油公司合作开发的渤海湾蓬莱19-3号油田发生的漏油事故。这些环境事故的发生使得企业环境活动引来了更为广泛的社会关注。党的十八大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也给企业的经营活动带来了更大的考验,企业如何在履行好自身环境责任的同时获得发展已成为当前我国企业面临的重大挑战。一、研究目的基于前文所述的社会背景,使得如何提高我国企业的环境信息披露水平研究成为一个具有重大意义的课题。鉴于目前我国有关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动因的研究主要是从公司内部层面出发,研究公司治理与公司绩效等对企业环境信息披露产生的影响。本文拟从企业面临的外部压力出发,进一步研究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动因。本文主要研究目的如下:第一,不同外部压力形式对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影响。本文通过引入替代变量进行实证的方法,拟研究不同压力表现形式对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影响作用;第二,外部压力在不同性质企业中对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影响是否存在差异。本文在研究外部压力对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影响的基础上,进一步对样本进行分类,比较研究在不同性质企业中不同外部压力表现形式对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影响是否存在差异。二、主要内容本文研究思路是;首先从企业披露环境信息的供给动因出发,提出企业面临的外部压力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进而具体论述这些压力如何对企业环境信息披露产生影响,并提出相应假设、建立实证模型并检验假设的成立性,在此基础上对研究样本进行分类,进一步检验在不同性质企业中这些具体压力对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影响是否存在差异,从而得出本文的研究结论,反思本文的不足并对未来研究方向进行展望。本文结构安排如下所示:第一章,导论。本章概述了全文的研究背景、研究目的、研究思路和预期贡献。第二章,文献综述。本章从目前研究环境信息披露的角度对其进行了归纳总结,发现目前对环境信息披露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环境信息披露的内容和影响因素两个方面,而影响因素研究中又大多从公司特征与治理层面去考虑,环境信息披露动因的研究不够深入,关于外部压力的探索很少,而且大多是规范性研究,因此有必要进一步探讨环境信息披露的动因。第三章,理论分析。本章首先从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供给动因出发,提出目前主要有两种信息供给动因:外部压力论和自愿披露论。接下来本章详细阐述了企业可能面临的各种外部压力,最后从合法性理论和公共压力论出发解释了外部压力对企业环境信息披露产生影响的原因。第四章,现状分析。本章首先概述了我国上市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制度背景和披露途径,通过总结分析发现由于缺乏统一指导准则,环境信息披露途径不一,披露内容也参差不齐。其次,本章根据《环境信息公开办法》有关环境信息内容的界定,提出了本文拟采用的环境信息披露内容框架,并在此基础上通过计算EDI指数来衡量企业的环境信息披露水平。最后,本文将2008—2010年我国沪市重污染行业的A股上市公司确定为研究样本,在此基础上对我国重污染行业的环境信息披露现状进行了分析。第五章,实证研究。现阶段对环境信息披露动因的实证研究主要聚焦于公司治理等其他内部因素,如股东结构、企业规模及其所处行业等。本章则从企业承担的外部压力角度探索了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动因:通过提出假设、设定变量并进行回归分析的方法得出实证结论。第六章,结论与建议。本章在前文分析的基础上,得出本文研究结论并针对现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最后指明了本文的研究局限所在,并展望了未来进一步的研究方向。本文研究结论如下:第一,重污染行业的环境信息披露水平整体表现不佳,但近年来呈现出了缓慢上升趋势,说明企业开始逐渐重视环境信息的披露问题;第二,外部压力,即政府压力、市场压力和社会压力对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水平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在这些外部压力中,来自于市场中投资者的压力相较于政府压力和社会压力表现的尤为明显;第三,通过对研究样本按企业性质进行分类后的回归分析及对分样本中解释变量均值的比较检验发现,外部压力对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影响在不同性质的企业中是存在差异的。根据上述研究关结论,笔者提出了如下政策建议:第一,加强环境披露制度建设,提高环境信息披露水平:第二,推进环境立法工作,加强政府监管职能;第三,培养公众环保意识,推动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第四,加强环境信息审计,提高信息披露的可靠性。三、预期贡献本文预期的贡献是:首先从外部压力的视角探索了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动因,进一步充实了有关外部压力与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关系的实证研究;其次在对样本分类的基础上,探讨了在不同性质企业中外部压力对环境信息披露的影响是否存在差异,并针对这种现象提出政策建议。本文的研究局限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环境信息披露指数EDI的计算过程带有一定主观性;仅以上市公司年报及其附带的独立环境报告(包括可持续发展报告和社会责任报告)中披露的环境信息作为研究对象,忽略了其他披露方式;以媒体关注度来衡量企业承担的社会压力忽略了社会压力中的社区及环保NGO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