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现代医学的蓬勃发展,现代医疗领域涌现出大量的非以诊疗疾病为目的的新型医学技术的广泛运用。器官移植、代孕、美容整形是当代与人类密切相关的诊疗疾病范围之外的医疗行为,近年来涉及这些医疗行为的纠纷频频发生,给我国相对滞后的医疗方面的刑事立法带来了新的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着眼于器官移植、代孕、美容整形这三类诊疗疾病范围之外医疗行为的现状,对这三类医疗行为进行刑法评价与适用的分析研究,并为我国刑法规制涉及器官移植、代孕、美容整形的医疗犯罪提出刑法对策与完善建议。第一部分,器官移植的刑法问题研究。我国器官移植的发展主要经历三个时期,死囚器官利用无序期、死囚器官使用严控期和至今的完全禁止使用死囚器官时期。在这期间我国人体器官地下买卖从未停止发展甚至越演越烈,日益呈现规模化、高科技化、隐蔽性强的特点。通过分析刑事法律在活体器官移植、尸体器官移植以及人体器官商业化的具体适用,讨论我国器官移植犯罪刑事立法不足之处,并在借鉴域外先进刑事立法基础上,提出应及时制定相关司法解释、增加特殊人群的保护、对单位主体加以处罚和适度增加新罪名来完善我国相关器官移植刑事立法的建议。第二部分,代孕的刑法问题研究。代孕作为人工生殖的衍生技术,近年来被肆意滥用导致各类非法代孕事件频发,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但我国对代孕的规制仍停留在卫生行政立法层面,与刑事立法发生衔接上的断位,非法代孕并未得到有效遏制,反而形成了完整的非法代孕利益链条。从代孕的不同种类出发,对代孕行为进行刑法评价,认为对于代孕行为的犯罪性评价应当采取折衷说的立场,即刑法对于代孕问题应当区别具体类型分析,对无偿妊娠代孕以外的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其他代孕行为由刑法调整。现有刑事立法滞后使得对代孕科以刑责存在困境,在明确刑法必须积极介入对代孕问题进行规制的前提下,对我国代孕犯罪的刑法规制提出建议。第三部分,美容整形的刑法问题研究。近年来美容整形业逐渐兴起,越来越多的人选择通过美容整形来完成对自己的容颜和形体的重塑,然而我国美容整形市场存在从业人员执业水平良莠不齐、美容整形环境和条件恶劣、存在大量误导消费者的虚假广告等乱象,使得近年来我国涉及美容整形的纠纷不断,更对社会伦理和法律制度发起了挑战。随着医学领域的发展,各类新型医学技术逐渐融入人类生活,医疗行为的内涵不再局限于诊疗疾病,在此背景下采用广义医疗行为概念更为适宜,美容整形属于医疗行为,对于具备正当化条件的美容整形行为应当排除在刑事犯罪圈外。由于利益的驱动,当今社会中滋生了各类美容整形的非正当行为,在对各类美容整形非正当行为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刑法对策,加强对美容整形的刑法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