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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时期,西方来华基督教会引起了一系列教案,中国方面因此支付给教会(包括外国教士、中国教民及其财产)、外国来华商人、外交官等332次大小不等,总数3000余万两白银的赔款,给中国人民带来了巨大的灾难。本文拟研究这一重要问题,旨在考察晚清教案赔款的缘起、交涉、数量、筹措、变迁、差异,性质、影响等,力图把晚清教案赔款放在世界历史范围之内,从多角度、多层面加以透视。全文由八部分组成。
绪论:介绍了研究旨趣,回顾了100多年来国内外学术界对晚清教案赔款研究的概况,分析了上述研究在深度、广度和观点方面存在的问题,对“教案”加以界定,介绍了相关资料、创新之处、主要内容。
第一章:晚清教案赔款的缘起。笔者对国内外学者有关晚清教案起因的各种观点加以辨析,提出自己的看法,即晚清教案是由多种因素引起的,其中,列强侵略(包括侵略战争、公使、领事和外国炮舰威胁)是主要原因。教案爆发后,由于列强驻华使领和教会向清朝各级官府索取赔款,或者因为他们的其他要求,造成中国官绅民的经济损失,形成了教案赔款。
第二章:晚清教案赔款交涉(上)。本章分为三部分,一、交涉的层次:外国教士、领事与清朝省级以下官员的交涉、外国领事与清朝省级官员的交涉、外国公使与清政府的交涉;二、列强炮舰威胁与清政府屈服;三、列强、教会外交压力与清政府妥协。本章重点分析列强在教案赔款交涉中的威胁,中外交涉的艰难,以及清政府的妥协,说明妥协性是清政府在教案赔款交涉中的主要方面。
第三章:晚清教案赔款交涉(下)。本章分为三部分:一、清政府与列强和教会讨价还价;二、清政府拒绝列强和教会的赔偿要求;三、清政府迫使列强和教会赔偿民众。旨在说明清政府在教案赔款交涉中,除了妥协性的一面外,亦不乏抗争之举。
第四章:晚清教案赔款的数量与筹措。本章介绍了晚清教案赔款的统计原则,统计教案赔款的数量(一律折合为白银),说明了未计算在内的实物赔偿、数量不明案例及重复索赔情况,分析了赔款筹措情况,指出政府支付的赔款占多数,地方官个人及绅民支付的赔款占少数。
第五章:晚清教案赔款变迁。本章将晚清教案赔款划分为四个阶段:1845-1859年,教案赔款初起、1860-1894年,教案赔款增加、1895-1902年,教案赔款高潮、1903-1910年,教案赔款锐减,并分别探讨每个阶段的特点及其成因。
第六章:晚清天主教、新教教案赔款的差异及成因。本章通过研究,指出晚清教案赔款有86.9%支付给天主教会,13.1%支付给新教教会,上述差异是由两教传播特点、教士索赔态度、所在国家对其来华教会政策决定的。
结语:结语共涉及三个问题:
(1)从当时的历史背景来看,教案及赔款是列强侵华政策的产物,教案是中国人民反帝爱国斗争的重要组成部分。
(2)教案赔款对当时社会产生重要的影响:第一,教案赔款与晚清政治。教案赔款与政治的关系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首先,清政府的政策影响了教案赔款的多少。其次,教案赔款导致中国的主权丧失。再次,教案赔款使清政府公信力下降,加速了它的灭亡。第二,教案赔款与晚清经济。教案赔款波及清政府及中国社会各个阶层,加重了政府的财政困难;同时,也加剧了人民负担,使其生活质量下降,限制了他们对生产的投入,延缓了经济的发展。不仅如此,由于广大地方官、绅民支付巨额教案赔款,大大影响了他们的购买力,阻碍了民族工业的发展。第三,教案赔款与晚清社会。教案大都以赔款、“惩凶”、“道歉”告终。这种结局助长了教会中邪恶势力的嚣张气焰,使其横行霸道,不可一世,引起了广大民众新的反教斗争。
(3)教案赔款给我们留下了宝贵的历史启示。其一,弱国外交多为失败记录。其二,借助强权传播文化必然受到抵制。其三,普通民众应了解宗教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