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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子银行,概括的说就是能够行使与商业银行类似的期限转换、流动性转换以及信用转换功能,但不受监管或较少受监管的信用中介结构。影子银行体系在全球范围的扩张以及在次贷危机和欧债危机中所起到的举足轻重的助推作用,引发了国内外各界对影子银行研究的重视。至此,学界和业界围绕影子银行的风险和监管做出了大量研究。我国影子银行作为传统商业银行信贷的补充,是在我国长期的金融抑制和大量融资需求无法满足的背景下产生和发展的。由于其监管不足和高风险特性,影子银行在为社会提供流动性,提高金融市场配置效率的同时,也增加了金融系统的风险隐患,提高了金融体系的不稳定性,如近几年不断爆发的各类信托产品违约兑付事件就是这一风险隐患的外在体现。国内对于我国影子银行的产生、运行机制以及风险已有较为丰富的研究成果,其中,对于影子银行的风险研究,大部分学者都是从影子银行业务的角度进行分析,从机构层面角度进行分析的较少。而巴塞尔协议Ⅲ中着重强调了关注金融机构之间的系统关联性对于防范系统性风险和维护金融稳定的重要性。同时,随着我国金融市场化改革进程的加快、大资管时代的到来以及互联网金融的兴起,我国金融机构大量借助于资管渠道和互联网金融平台广泛开展合作,以达到规避监管,实现高收益的目的。金融创新产品层出不穷,业务模式日益复杂,机构关联度大大上升,使得底层风险难以有效穿透,大大增加了金融监管的难度。因而如何透过影子银行业务的层层嵌套,分析其背后的运作机制和机构关联性,识别出主要的风险来源,对于维护我国金融稳定,提高我国影子银行监管效力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从机构层面的角度,以我国影子银行为主要研究对象。首先,探讨了我国影子银行的发展历程和运作机制,对我国影子银行所包括的业务范围和机构范围进行了界定,并详细介绍和分析了我国各个影子银行业务的运作模式,归纳了我国影子银行的主要风险。然后,本文基于从机构关联的视角构建了影子银行风险行为的理论模型,对我国影子银行体系的行为对金融稳定的影响进行了探讨。接下来,本文考虑到影子银行体系发展所体现的动态演进性,采用TVP-VAR模型分析了不同阶段下银行、证券、信托、保险以及互联网金融的影子银行业务之间风险传染效应,并进一步借助广义方差分解技术构建了影子银行机构之间的有向网络模型,刻画了机构之间的风险传导路径,从而识别出不同时期影子银行体系的系统重要性机构。实证结果表明,随着我国影子银行体系由以银信合作业务为主的单一通道模式转向券商资管定向业务、保险资管业务以及互联网金融业务并存的多元化通道模式,自2014年开始,我国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以及互联网金融的影子银行业务存在显著的风险传染效应。同时,从2011年到2015年,我国影子银行的系统性重要机构在不同阶段下有所不同。其中,商业银行在我国影子银行的发展过程中始终扮演着重要角色,是主要的风险来源。最后,根据研究所得出的结论,本文提出了相应的监管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