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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颁布以后,在农村基层出现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主要内容的村民自治,极大地改变了农村基层的政治生活,对农村的政治体制改革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自第一个村民委员会产生至今,村民自治已经走过了二十余年的历程。在这二十年中,村民自治制度逐渐唤醒了农民的利益诉求、民主意识和公民意识,推动了民主政治在农村的发展。作为国家法律确认的对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一种制度安排,村民自治已成为现阶段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基层民主最基本的形式。这一制度的创新给处于民主朦沌中的农民一线曙光,他们开始觉醒,因而也开始了在村民自治道路上新的探索。然而,对我国这样一个人口众多、各地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且有着长期的封建专制影响的国家来说,民主建设不可能一蹴而就,期望在短短的三十多年时间就使人口达九亿的中国农村完成基层民主建设的目标本身就是不现实的。毋庸置疑,作为一种前所未有的民主实践,村民自治的运作势必会受到多种环境因素的影响,也必然会面临一系列的挑战和问题。科学地认识和分析实践中存在的这些问题,是促进村民自治有效运作、发展和完善的必要条件。论文共五章,第一章是绪论。第二章是理论研究,介绍了有关村民自治方面的理论:村民自治的含义,村民自治的内容等。第三章介绍了G村村民自治的现状: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程序和制度安排及运行的效能情况。第四章,梳理了G村村民自治存在的问题,并对其成因作了探究。第五章,针对存在问题提出的若干对策与建议。经过调查研究,笔者认为村民自治在农村已经具有广泛的社会基础,其实践效果有目共睹,村民、村干部和基层政府干部对之都有较高的认可度。同时也发现这一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尚存在诸多问题。农村的科教文化事业落后导致作为自治主体的村民文化知识水平和综合素质较低;基层政府仍是治理活动的核心;一些问题亟待从法律制度层面加以规范和确定;薄弱的农村集体经济限制了村民自治的纵深发展。因此,为更好地实现村民自治,应进一步完善村民自治的法律和法规,并加强贯彻落实,确保村民自治的四个民主环节层层推进。要理顺村民委员会与乡镇政府的关系,同时在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前提下,加强教育培训,发展政治文明,致力于人的素质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