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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问题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近年来,我国邻水区域化工项目频频发生突发性水污染事故,如沱江水污染事故、松花江水污染事故等,不仅给化工企业的发展带来了很大的影响,同时也严重破坏了邻水区域的生态环境。因此,针对邻水区域化工投资项目水污染突发事故进行事故致因模式和风险评价的理论及实证研究,分析并完善邻水区域化工投资项目安全与环境准入中存在的一些不足,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论文回顾和梳理了国内外对突发性水污染问题的相关研究,并对我国邻水区域化工项目突发性水污染事故的特点和原因进行了分析。在此基础上结合现有事故致因理论的缺陷,提出了符合我国实际的邻水区域化工项目突发性水污染事故致因模式。该模式将邻水区域化工项目突发性水污染事故分为两个模块:一次化工事故发生和二次引发水污染事故。认为一次化工事故发生的前提是危险物的存在,本质原因是学校教育、社会、历史、身体、精神等基础缺陷。基础缺陷产生安全教育、危险认识、管理不足等间接原因,进而引起企业员工的不安全行为、危险物的变化和事故单位应急控制不力,当企业员工的不安全行为和危险物的变化同时发生时就会导致危险物的状态发生突变,从而造成一次化工事故及伤害。而二次引发水污染事故则是事故单位应急控制不力或区域应急控制不力的结果。通过实例运用证明了该模式具有较强的实用价值。论文在邻水区域化工项目突发性水污染事故致因模式的基础上,根据相关的模糊数学知识及风险评价理论,构建了邻水区域化工项目突发水污染的模糊风险评价模型,该评价模型从投资项目固有危险性、投资项目事故预防能力、一次事故单位应急控制能力、区域应急控制能力四个方面出发,共选取了50个风险评价指标,并根据各指标层次分析的准则采用AHP计算所选取的每一个指标在不同层次的权重。然后,通过运用该模型对一个化工投资项目进行风险评价,验证了其适用性和可行性。最后,本文在上述研究工作的基础上,分析指出目前邻水区域化工投资项目安全与环境准入制度在生产系统与工艺的安全性、安全装置、安全管理水平、区域的应急救援预案及其评价、单位资质、投资规模、污水处理能力、风险保证等方面存在的一些不足,并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