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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金融市场的发展,机构投资者不断发展壮大,其数量和结构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券商、证券投资基金、保险公司、社保基金和其它机构投资者先后进入证券市场,成为我国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影响着金融市场的稳定,逐渐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机构投资者不仅促进了市场一体化和交易现代化,而且加速了金融资本的全球流动。机构投资者具有金融中介的性质,相对于个人投资者和其他企业而言,具有更大的风险。 随着金融衍生工具的发展和交易量的增加,我国机构投资者面临的风险日益加大。必须健全风险控制制度来防范风险,风险管理逐渐成为机构投资者的主要业务之一。风险管理是机构投资者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机构投资者仅凭经验和常规制度进行风险管理和控制是不够的,必须加强风险管理。 近年来,一些机构投资者具有国际上一流的风险管理模型和信息技术平台,但仍然遭受巨大损失甚至破产,只是因为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存在缺陷,历史悠久的巴林银行的倒闭,就是因为对交易员的授权存在问题,倒闭的直接原因就是交易员尼克·利森的欺诈行为,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巴林银行倒闭的事件说明,公司面临的风险主要是投资风险和内部控制治理风险,只注重控制投资风险是远远不够的。另外近几年我国机构投资者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也充分证明,如果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存在缺陷,机构投资者在经营过程中就会不断聚积风险。由于我国机构投资者规模的扩大和业务的拓展,面临的风险不断加剧,传统的内部控制不能满足对风险进行管理的要求,机构投资者风险内部控制的职责不仅包括保护资产的安全,检查会计资料的准确、可靠,还包括促进企业贯彻经营方针和提高经营效率。 本文依据内部控制的一般理论,针对我国机构投资者内部风险控制的现状,从一般机理研究、理论模型研究和实证研究三个层面上进行分析,提出了对构建我国机构投资者内部风险控制框架的设想,需要在实践中得到验证和完善,希望能对以后的研究有一定的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