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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喧嚣与骚动》是福克纳第一部成熟的作品,也是福克纳心血花得最多,他自己最喜爱的一部作品,书名出自莎士比亚悲剧《麦克白》第五幕第五场麦克白的有名台词:“人生如痴人说梦,充满着喧哗与骚动,却没有任何意义。”作为约克纳帕塔法世系小说的扛鼎之作,《喧嚣与骚动》首次全面地体现了福克纳的思想倾向和纯熟技巧,它不仅是备受推崇的南方文学杰作,也是广受好评的现代文学经典。我国学者在三十年代对福克纳有过零星的介绍与评论,真正的译介与研究始于八十年代,这以后有了福克纳一些代表作品的中译本出版,与此同时,对福克纳的研究也取得了相当的进展。福克纳以擅长运用绵延婉转及结构极为繁复的长句子和反复斟酌推敲后选取的精巧词汇著称。《喧哗与骚动》通过描述一个旧式家庭的分崩离析和趋于没落,真实地呈现了美国南方历史性变化的一个侧面。在这部小说里,福克纳一反传统的小说叙述方法,在前三部分采用多角度的叙述方法,让三兄弟班吉、昆丁和杰生各自讲一遍自己的故事,而在第四部分转而采用全能角度,以迪尔西为主线讲述剩下的故事,此外,时空顺序的颠倒与交错以及意识流手法的频繁运用使原本简单的故事情节变得迷乱混沌,这是出于刻画特殊人物的需要,同时也让小说中关于的生活片断等的描写更加接近现实生活。叙事学是六十年代在结构主义学说推动下形成的一种新兴理论,代表着当代文学理论发展的新方向,具有巨人的理论潜力。叙事学是研究叙事的本质、形式和功能的学科,它研究包括故事、叙事话语、叙述行为、叙事视角等方面的内容,基本范围是叙事文学作品·。小说是叙事学研究的中心对象,在故事层面,理论家们聚焦于事件和人物的结构;在话语层面,叙述者与故事的关系、时间安排、观察故事的角度等成为主要关注对象。小说叙事类型的选择可以体现作者的创作意图和审美期待,在小说翻译中,译者不仅要传达出原文的内容,还要反映原文通过文体和结构体现出的美学效果,如果翻译只传达了原作的基本信息而没有体现原作者在创作时对语言形式的构建,这样的翻译是不具备实质性意义的。李文俊以翻译和介绍福克纳为人熟知。在西方现代文学中,福克纳的作品以艰深著称,而李文俊以令人钦佩的勇气和毅力啃下了这块硬骨头,翻译了福克纳最为艰深而又最具代表性的四部作品:《暄哗与骚动》,《押沙龙,押沙龙!》,《我弥留之际》和《去吧,摩西》。除此以外,他还出版了福克纳评传和画传,编译了《福克纳评论集》等。本文从叙事学角度通过对福克纳原著和李文俊版译文进行对比分析得出,译文在叙事角度、叙事话语和叙事时间三个方面都较为成功地实现了与原著叙述特色的对等,忠实而灵活地呈现了原著鲜明的创作风格和审美价值,达到子与原著等同的阅读效果。现阶段从叙事学角度关照文学翻译批评的研究尚不多见,本文希望以一篇从叙事学视角分析《喧嚣与骚动》中译本的论文引起更多读者对福克纳文学作品的关注和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