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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村民自治在广大农村逐步兴起和广泛开展,亿万农民以饱满的热情参与到村委会选举中来。但由于受到主客观因素的制约,妇女在村民自治的参与中仍然存在着参与比例不高、深度和广度不够等问题。农村妇女对村民自治的参与不足,让她们自身失去了重要保障,既使得她们没有获得应有的社会地位,也阻碍了农村社会政治民主化程度的提高和农村社会协调发展的脚步。如何提高这一群体的社会政治经济地位,激发他们的政治参与热情,真正发挥妇女“半边天”的作用已经引起了党和政府的广泛关注,也成为理论界探索和研究的热点问题。
本论文在政治学和妇女学的基础上,从社会学的视角出发,用社会学的女权主义理论对妇女在村民自治中的参与性进行了研究,并以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清溪办事处为研究区域,以陈亮村为个案采用问卷法、访谈法、文献法和实地观察法调查分析妇女在村民自治中的参与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调查从参与意识和参与行为两方面展开,对农村妇女基本情况、家庭角色、政治认知、参与态度、参与素质、选举情况、参与村务管理情况、参与决策情况、参与监督情况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研究。根据调查分析情况从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两个方面对影响妇女在村民自治中参与的因素进行了进一步分析。最后从强化妇女参与村民自治的意识和能力、促进妇女角色的转变和主体意识的增强、健全完善制度和机制及改善客观环境四方面对提高妇女在村民自治中的参与性提出了合理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