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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对技术哲学与工程哲学关系的讨论源于《工程哲学引论》一书的发行。在该书中,李伯聪教授提出应该成立能与科学哲学、技术哲学并列的新的哲学分支——工程哲学。工程哲学与技术哲学并列的理论基于作者对技术与工程的理解:技术以发明为核心,工程以建造为核心。这种对技术与工程的理解引起一些争议。
本文从三个方面探讨了工程哲学与技术哲学之间的复杂关系:技术与工程的起源以及概念演变、技术活动与工程活动、技术与工程的实施主体。其中,技术与工程的概念是确定技术哲学与工程哲学关系的基础;技术活动与工程活动是两种哲学研究的客观对象;技术与工程的实施主体是两种哲学研究的行为主体。讨论这三个方面的复杂关系必将有助于梳理两种哲学的关系。
1、在传统的技术哲学中,“技术”一词大多包含工程;在这个定义上,可以把工程哲学看作是从传统的技术哲学中分离出来的一个力求独立的学科,但二者之间的划界尚待进一步的梳理与澄清。
2、技术活动中有发明,发明中有造物活动,技术活动的核心是技术应用,造物也是技术应用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将对技术的理解局限在技术发明并不合适。如果将技术与工程截然划分,则很难在技术与工程之间找到类似于科学与技术之间的清晰的划界。再之,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技术的内涵也在不断扩大,比如产业技术和技术系统,它们中都含有工程。
3、技术活动的实施主体是技术人员,工程活动的主体中最重要的是工程师。工程师是技术人员的重要组成部分。正如工程活动处于技术活动的高端地位,工程师也处于技术人员中的高端地位。因为技术人员包含工程师,所以技术哲学研究的行为主体包含工程哲学研究的行为主体。
技术哲学应该关注工程,工程哲学也应该关注技术。技术哲学不能因为工程哲学研究工程就忽视对工程的关注,否则不利于从技术角度分析造物活动;工程哲学也不能因为技术哲学关注技术就忽视对微观技术的思考,否则对工程的反思就无法深入。两种哲学所关注的技术与工程的实施主体也不应有清晰的划界。只有加强技术哲学与工程哲学的联系,才能促进技术哲学与工程哲学的共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