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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湘西考察时首次提出了“精准扶贫”,后来又在多种场合进一步阐述并丰富这一概念的内涵,从理论到实践形成了系统的思想,“精准扶贫”由此成为指导扶贫工作的重要方针,也成为各级地方政府积极响应党中央号召的一项光荣而艰巨的政治任务,全国上下掀起了一场以“精准”为核心的轰轰烈烈的扶贫攻坚战。 精准扶贫概念提出的时间不长,相关理论研究特别是联系基层实际的实践性研究不多,在现阶段如火如荼的扶贫攻坚实践中及时总结现有模式,找准难点不足、化解矛盾,是更好地开展下一步工作的前提。济南市长清区既有市区也有农村,开展扶贫开发工作的时间较长、经验丰富、成效明显,具有一定的典型性,本文以该地区为例,通过理论联系实际,进一步总结出有利于群众更快更好脱贫的农村精准扶贫模式,以期为同类地区提供借鉴。 本文首先对国内外反贫困研究、相关概念及基础理论进行了系统梳理和详细阐释,结合社会转型期贫困呈现出的新特点和精准扶贫的实施情况,采用系统分析、案例分析和实地调研等研究方法,对济南市长清区在扶贫攻坚实践中采取的创新举措进行了研究。在此基础上,研究比对了发达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以巴西为代表的“发展极”扶贫模式、以印度为代表的“满足基本需求”模式和闽宁的对口扶贫协作模式,得出了精准扶贫应当注重长远规划、因地制宜和分类救助等借鉴与启示。针对精准扶贫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共性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加强农村精准扶贫工作,应从完善机制、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和群众主体作用三方面着手的建议,并特别强调了群众的主体地位,认为完善机制是前提保证,政府主导是基础,克服贫困户思想上的贫瘠和技能上的短板,激发群众的内在活力,与政府提供的政策和资源相互作用,才是完成精准扶贫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