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住房权是一项基本的人权,住房问题是重要的民生问题,它关系到人民的安居乐业和切身利益。1978年邓小平同志提出了关于房改的问题,从此我国取消了福利分房制度,开始实施以货币分配为主的住房制度,居民的住房条件得到了很大的改善。但是,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发展,人口不断向城市聚集,各种矛盾也日益突出,特别是由于住房市场供应不足,面临不断高涨的房价,中低收入群体的居住问题很难通过市场解决。建立完善的城镇住房保障制度,是对市场机制的必要补充,也是我国社会政策与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实现社会公平,保障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我国的住房保障制度应运而生。
目前,我国实行住房公积金支持的以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为主要形式的住房保障制度。2010年重庆市率先建设公共租赁住房,这一新型的住房保障形式,解决了既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又不符合廉租住房申请条件的“夹心层”的住房困难,扩大了住房保障的范围,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的住房保障制度。
本文从理论出发,首先,介绍了住房保障的相关理论:社会福利经济保障理论、住房过滤理论和公平分配理论;其次,分析美国、韩国、新加坡等西方国家在住房保障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对我国的参考价值。介绍我国住房保障制度的改革历程、具体内容、各主要城市尤其是重庆市住房保障的情况;再次,通过收集的数据和资料对长春市住房保障体系的发展现状、保障方式、所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分析;最后,从长春市的实际出发,提出推进长春市住房保障制度的一些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