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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刑事诉讼奉行证据裁判原则,这意味着对于案件事实的认定必须依靠证据,而且必须是具有证据能力并经过查证属实的证据。因此,证据的收集必须合法,以非法的手段收集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但是,实践中违反法律、侵犯人权的取证行为屡屡发生,因为非法取证而导致的冤假错案时有发生。为了准确的惩罚犯罪、真正实现保障人权的刑事诉讼目的,就必须排除非法证据于法庭之外。这就迫切需要明确非法证据的证明责任。本文着重论述了非法证据的证明责任分配规则,以及分配的法理依据,并且提出了保障非法证据证明责任分配落实的相关措施。本文由前言和三部分组成。第一章是对非法证据的概述。首先介绍了非法证据的概念,阐述了非法证据的成因以及范围,并从比较的角度介绍了美国的非法证据的范围和我国的非法证据的范围,最后对非法证据、无效证据以及瑕疵证据这几个相近的概念进行了辨析。第二章是对非法证据证明责任理论与实践的介绍。首先,论述了证明责任的概念,然后是证明责任分配的理念和原则,并指出了非法证据证明责任的特殊性。其次,考察了国外非法证据证明责任分配的理论与实践,并对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非法证据证明责任进行了比较研究。第三章是关于我国非法证据证明责任现状的分析以及完善建议。从立法和司法两个方面论述了我国目前非法证据证明责任的现状,之后提出了关于非法证据证明责任分配的观点,并对相关保障制度予以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