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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基金是一种为了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生产和社会稳定的再分配资金。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完善,社保基金在资本市场中投资比重越来越大,并取得不俗的投资收益率。同时,社保基金作为证券市场上主要的机构投资者之一,能否发挥机构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治理效应功能,实现其社会效应也愈发被社会各界所关注。我国2010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社会保险基金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国务院规定投资运营实现其保值增值。从2003年社保基金开始进入资本市场,其年均投资收益高达9.75%,远超不断增长的CPI指数,实现了其投资运营的保值增值。这些数据都说明了社保基金作为机构投资者最注重的还是安全性和收益性,更倾向于持有投资风险较低的上市公司股票。社保基金持有这样公司的股票后,有助于改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监督管理效果,降低公司盈余管理程度,实现社保基金的增值保值。盈余管理是指在不违反相关政策法规及会计原则的情况下,企业管理层利用会计或非会计手段,对财务报告中有关盈余信息披露或与其相关辅助信息进行管理的过程,其目的是为了误导其他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企业经营业绩的理解或影响那些基于会计数据的契约,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或企业价值最大化。所以,对某公司盈余管理程度的衡量通常是检验该公司治理情况的一个指标。机构投资者可以充分发挥其专业优势,监督管理上市公司大股东行为和管理层的经营运作,积极的参与到公司治理中,有效抑制操纵应计利润的盈余管理行为,使上市公司的经营更加规范化、有效化。社保基金作为重要的投资机构者应该同样适用于以上的理论。本文在相关文献回顾的基础上,利用基本Jones模型度量社保基金持有上市公司股票09年前后公司盈余管理变化情况,进而来衡量社保基金持股对上市公司的治理效果。本文得到了四个有价值的研究结论:(1)社保基金和大部分投资机构者一样,在公司中发挥了积极的监督作用,有效的改善了盈余管理水平,提高了公司治理能力。(2)社保基金持股比例与被持股的公司盈余管理水平改善程度成正相关。(3)公司规模与公司所有权性质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公司的盈余管理改善程度。针对于社保基金持股,公司规模越大,社保基金对其盈余管理的影响越不显著。(4)社保基金对盈余管理的治理程度与国有持股比例呈现一个倒U型。即:随着上市公司国有持股比例不断提高,社保基金对于该上市公司的治理效果越来越明显。但是,当上市公司国有持股比例大于某一临界点时,社保基金对该公司的内部治理效果随着公司国有持股比例的提高反而越来越差。研究结果不但表明社保基金能够积极参与公司治理,有效的抑制盈余管理,还揭示了社保基金持股比例与盈余管理程度、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规模不同的企业之间的关系。本文最后提出建立社保基金参与公司治理的机制和办法、继续深化我国的股权分置改革、加强社保基金持股信息披露、完善社保基金参与公司治理的配套方案等四个方面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