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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行政复议法》自1999年颁布,经过了二十多年的施行与发展,我国现已建立相对完善的行政复议制度。从整体来看,我国行政复议制度在实践运行当中堪称公正与高效。申言之,行政复议制度,在对行政机关执法的监督,解决部分行政争议,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等诸多方面发挥了制度设计之初预定的应有作用。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持续深化、社会经济不断发展,国家政治经济体制机制改革不断向纵深推进,公民的法律意识也不断提高,行政争议却一直持续增高不下。与此同时,自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在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任务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之后,中国共产党将政府法治建设的要求摆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然而行政复议制度在运行中确实存在着诸如行政复议案件数量少、行政复议案件决定公正性不足等问题,当前的行政复议制度已经不能适应我国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发展要求。本文是对我国行政复议制度运行实践的研究,并以J市作为实证考察,以J市行政复议运行为研究切入点。第一章,首先明析了行政复议的概念,然后分析了行政复议的价值与特点,接着梳理了我国行政复议制度的沿革,最后概述了我国行政复议制度的发展现状。第二章,以J市行政复议制度运行为样板研究,通过对J市的行政复议制度运行的实证考察,梳理在当前执法环境下我国行政复议制度在具体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第三章,通过对行政复议制度运行现状的分析,从行政复议立法、行政复议人才配备、以及外部环境三个方面来挖掘行政复议制度运行困难背后深层次的原因。第四章,从发现问题到解决问题的角度,对畅通行政复议制度运行提出更加符合实际的完善建议。试从在行政复议的行政与司法二重性之间寻找平衡,构建完善符合中国国情的行政复议委员会模式。让行政复议制度运行更加通畅,真正成为解决行政争议的主要渠道,既能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又能够提高行政效率。